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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田无法耕种,农民无法生存

2018-2-16 23:31:49发布18次查看
2006年农田整改,浏阳沙市镇毛田村车大组村镇干部欺上瞒下,私改图纸,偷工减料,把原有灌溉农田水渠切断填埋,致使200多亩粮田无法耕种,120多万斤粮食白白流失。村民无法生存,投诉无门。多次向上面反应如石沉大海,致使200多亩粮田已荒废三年多有余,照这下去不知多少年后能解决。村镇干部为了自己的名誉和利益愿拿二万余元与村民私了,村民没有答应也不能答应,希望有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替农民作主,为百姓主持公道
关于对沙市镇秧田村屈可克同志信访件的回复 我镇于4月3日收到市政府督查室转来关于交办屈可克投诉事项的市长信箱信件。针对信访人提出《反映当地村镇干部在2005年农田整改中,违反规定,切断原有农田灌溉水渠,致使该村200多亩粮田荒置》等问题,经过镇政府调查核实,现就工作情况具体回复如下: 我镇秧田村土地整属国家部级投资项目,项目区涉及秧田、中洲、农大三个行政村,42个村民小组,项目部投资规模193.1公顷。2005年6月国土部门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预算投资向村民代表大会予以公布,受到广大群众的热情欢迎。项目于2006年11月启动实施,我镇成立了土地整理领导小组,召开了共产党员、村民组长及村民代表大会,明确了工作责任,对优化施工环境和义务投工投劳等制定了秧田村土地整理村民自治条约,明确村委会负总责,村民组长是本组第一责任人,并且每户向组长、组上向村上、村委向市国土资源局都签有承诺书,该项目于2007年6月30日前主体完工,并交由村委会分田到户。 1、该项目工程招标投标由长沙市土地整理中心组织,湖南省第一工程公司中标,项目监理属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委派,由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负责该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管,项目工程资金、招投标、质量监管等具体工作,当地政府并没有介入。政府主要职责是优化施工环境,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 2、关于信访件中提出“违反规定,切断原有农田灌溉水渠”说明如下:土地整改前,该组张家垅耕地面积100多亩左右,靠石壁坝水自流灌溉。项目施工时,市国土资源局考虑张家垅水地高差有2米左右,水系及排洪问题当时设计不能填土,有利于农田自流灌溉。但以车大组为主的毛田片所有组长及村民强烈要求填垅,并多次上访,自愿将原水系废除。签于此情况,经镇村邀同省设计院、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现场实地踏看,在国土所办公室共同协商,按程序招批,并签定协议把把张家垅整体填平。 3、排灌情况:一是现车大组水田能引红旗水库灌溉,且周边组田块地势高于车大组的水田都已分田到户,并栽种收割。二是09年3月31日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袁绪国土地整理中心黎成洪主任邀长沙市规划设计院到现场踏看,在镇政府召开解决该组水系问题的协调会,并拿出具体方案。为解决干旱情况下农田灌溉,市国土局已配置该组电排一座,并按规则设计砌好水塔、泵房、引水渠,引捞刀河水灌溉保证耕作。 4、分田情况:镇党委政府牵头制定分田方案,并多次到该组召开分田到户会议。但该组部分村民不予接受分田方案,并提出过分要求,导致农田一直无法分到户。事后,秧田村委会提议,只要该组村民同意可按土地流转方式,将该组200亩水田对外承包确保栽种,组上也一直没有回复落实。我镇将协同国土部门做好工作,尽最大诚意和努力争取将田分到户。
沙市镇人民政府 200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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