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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落户如何办理?

2018-2-16 20:09:41发布14次查看
你好:我是衡阳户籍,2010年2月2日购买了位于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499号彩虹都家园90平方的房屋,并同时与交通银行签定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合同。目前已经交房装修准备入住。现在准备把户口迁入彩虹都家园,请问:如何办理?去那办理?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和证件?
你好:
收到您的邮件,现答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办法》《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宽城乡落户政策》中规定:(一)购房落户
1、落户条件:凡在我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获得住房所有权并实际居住的居民,可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父母户口迁入我市。
2、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核发的房屋产权证(按揭房凭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和银行按揭协议)、购房票据、长沙市公安局印制的《迁入户口情况调查表》、迁入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直系亲属要求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带齐以上材料到市局窗口或市政府政务中心办理、
如有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0731-88665249。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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