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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退税的问题

2018-2-15 7:34:46发布19次查看
我是郴州户口,2011年12月在长沙火车东站参加工作,2012年9月份在长沙买了套80平米的商品房,我在买房网签之前社保没交满一年,不过单位一直在交,现在就满一年了,请问我的这个情况可以退税吗? 如果可以退税,铁路的社保证明在哪里开啊???回信的同志辛苦了,谢谢~~~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长财乡【2011】2号文件规定:对本市户籍的购房人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普通住房,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可以认定为家庭唯一住房:(1)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首次只购买一套(同时购买多套的,只能有一套住房享受,下同)的;(2)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曾有过住房但目前无住房,重新只购买一套的;(3)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有非住宅但无住房,只购买一套的。
对申请享受家庭唯一住房优惠政策的,在纳税申报时,购房人应提交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家庭成员无住房证明及家庭唯一住房的书面诚信保证书。非本市户籍的,还需提交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本市已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未提交上述材料的,一律不享受家庭唯一住房优惠政策。
根据您的来信得知,您不是长沙市本地户籍,且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间时,您网签的时候缴纳的社会保险未连续一年以上,不能提交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本市已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您不能享受家庭唯一住房优惠政策。
感谢您对我市契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有进一步需要咨询的问题可以拔打85118118-6101(契税办)或者12366进行了解,您留的电话是空号。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201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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