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要求依法拆迁.打黑, 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尊敬的张剑飞市长:
我们是长沙雨花区柏林物流园内依法成立的湖南雯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我们公司于2008年4月与长沙市柏林物流市场有限公司签定了物流仓储场地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5年,自2008年4月至2013年4月,合同没有到期。2011年1月4日雨花区政府以及新华都集团无视党纪国法,断水断电.堵路设卡,强行对我们合法的经营场地进行盲目强拆,一分钱赔偿都不提。在我们誓死捍卫上访表达诉求以及国家及时新出台的拆迁条例的情况下,才得以让我们投入毕生血汗钱的公司免于夷为平地,但是物流园内其余的公司都被他们扫荡一空。
此后,我们一直坚守在我们公司,但是2012年的4月28号下午3点左右和在2012年5月6号凌晨3点多分别来了100多号人,从万家城工地直接开着挖机,全副武装,手持木棍,戴白色手套,气势汹汹的包围了我们公司,甚至强行把我们的汽车砸坏拖走.人员打伤和控制人身自由,连车上4900元现金也被抢走。就这样分两次把我公司夷为平地,他们有着统一的行动和组织,这是典型的黑社会组织和行为。说心里话,不是我们不支持政府征地改造,美化和发展城市的行动,但我们却在被当地新华都集团万家城房地产项目勾结雨花区拆迁部门,最后勾结黑恶势力在毫不讲政策,严重侵犯我们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正当权益的野蛮行为中,我们迷茫了,恐慌了,同时也愤怒了。于是,我们这群经营户联合起来,决定向市长先生反映当地拆迁方的不法行为,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维护我们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恳请张市长重视,酌情调查解决,
情况是这样的:
我们这群经营户,都分别签定了较长时间的租凭合同,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或装修和添置设备,为了适应当前的形式需要经营,我们为此注入资金,人力,财产和心血,绝大部分承租人都是借款,贷款 债台高筑,甚至连身家性命都在这里,这里是我们经营的地方,也是我们发展的地方,更是我们赖以生存投资求效益的地方,我们这群经营者投资少则几十万 几百万,多则上千万,背负着巨大的债务,承担着经营的风险,从事着物流经营生意,确实不容易。
可负责拆迁该地段的(以下简称为拆迁方)在征地拆迁之际,限定我们几天内必须停止营业,无条件的搬出去,既不上门做工作,也不召集我们签定任何补偿协议,现在国家新政策出台雨花区政府不能出面强拆后,新华都和黑恶势力勾结的恶劣手段,弄得我们人心惶惶,人人自危,不知要怎样才能保护自身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天啊!这是在湖南的省会长沙啊,政府的眼皮子底下啊,国家天天喊和谐社会要稳定,这真的是天理何在!
尊敬的张市长,我们能答应吗?我们的血本投资和损失,雨花区以及新华都补偿了一分钱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第二章第十三条中规定“。。。。拆迁租凭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 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根据这项政策规定,也就是说,拆迁方应依法与各经营铺面的房主和承租方三方面签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才能依法要求承租方搬迁,可我们一直盼望拆迁方能按规章办事,我们也将配合拆迁方和被拆迁方签定补偿协议,可怎么就出现这种不签协议 暴力打砸抢的行为呢?难道我们省会长沙老百姓的人权和财产就由他们宰割吗?
今特报告,恳请张市长或上级领导出面干涉,坚持法制,维护民生民权。我们通情达理。只要求:
1. 拆迁方必须真正依法文明拆迁,和谐社区,稳定人心。
2.严格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第二十七条之规定。。。。。。订立三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3.对我们承租方的经营投资(血汗钱).以及因拆迁无法经营造成的损失进行合理合法的补偿,且补偿资金到位承租人。
恳望我们合理的诉求能得以公平解决,我们能理解政府,同时也相信政府,也不会不耽误政府的工作。
为感,为盼!
湖南雯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邱萍
2012-5-10
雨花区黎托街道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并进行了详细的调研论证。现对信件回复如下:
1、柏林物流园系违法建筑;
2、2011年1月4日政府组织拆除行动与新华都无关,系雨花区政府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整治;
3、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违章建筑拆除不适应《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三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4、对违章建筑拆除是有偿拆迁,无偿拆违;
5、2012年5月6日的行为非政府行为,是村民纠纷,正在协调处理,不存在黑势力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