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开福区青竹湖镇金盆丘社区重建安置二期全体受益居民,因金盆丘社区重建安置二期工程在建房屋所出现的问题,多次找镇、社区反映,在青竹湖镇党委书记刘文杰、镇长吴镇豪等相关领导亲自主持的协调会多次协调无明确答复的情况下 (青竹湖镇党委、政府的意思是:假如在建的重建安置房拆除的损失为1000万元的话,宁可补偿给受益群众1100万元甚至更多,也不能将重建安置房全部拆除,原因是拆除重建安置房政治影响大,会有一部分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的处分) 。现将金盆丘社区二期重建安置房的问题反映如下:
一、重建安置房户型结构不合理,开间窄、进深长。房子狭长且不具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和通风条件。房屋建筑面积达不到长沙市人民政府第60号令中第七条即“采取留用土地安置的,村民生活安置留地指标按每人55平方米(包括生活小区的道路、房屋间距及其它配套设施用地)核算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规定,而现在金盆丘社区重建安置房二期工程人均占地不足45平方米。
二、重建安置房房屋间距达不到《长沙市规划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二类房屋标准间距。长沙市二类房屋间距标准为大于等于层高的1.1倍,金盆丘安置小区为6层,按每层3米计算,其最小间距为19.8米。而金盆丘安置小区房屋间距在优化前只有17米,经青竹湖镇、金盆丘社区优化后(青竹湖镇、金盆丘社区在不希望群众将事情闹大的前提下一再优化现在的房屋面积,房屋前面加大梁1.5米、后面加大梁0.9米),房屋间距会减少到14.6米,比长沙市二类房屋间距少了5.2米,严重影响到房屋的通风、采光等。
三、重建安置房向至为子午向,未能遵照当地的民风民俗,群众意见大。
归根结蒂,社区乃至上级有关部门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压缩重建二期安置房建设用地(减少房子之间的间距、缩小房子的规定的面积、占用原本该有的楼宇之间的通道、增加房屋密度),将规划审批给60号令拆迁重建安置二期工程的建设用地,挪用一部分出来建设103号令拆迁安置的4栋小高层。从中赚取建设小高层所用的土地征用及土地平整等费用。
重建安置房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受益居民要世代居住的地方,不能以二期近三百受益户的世世代代的幸福来为金盆丘居支两委的独断专行,玩忽职守的行为来负责。综上三点,金盆丘重建安置二期的全体受益户居民要求上级党委政府责成青竹湖镇政府、金盆丘社区,将现在在建的重建安置房二期工程房屋主体全部拆除,并与金盆丘重建安置房一期安置房同户型、同房屋间距、同面积。
我们坚信,党会主持公道,我们坚信,政府会给我们一个说法!
市民朋友: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开福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青竹湖镇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1、关于户型结构的说明。金盆丘社区二期安置房户型是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第60号令安置统建标准,以60㎡、90㎡、120㎡标准设计。为有利于节能、保温、节地,湖南成套工程公司将户型设计为开间窄、进深长,近期,该公司对原设计进行了优化调整,明厨明卫,户型南北通透,通风采光、住宅、门面面积基本达到一期标准。
2、关于村民人均生活安置留地指标的说明。长沙市人民政府第60号令第七条规定:“采取留用土地安置的,村民生活安置留地指标按每人55平方米(包括生活小区道路、房屋间距及其配套设施用地)核算到被征地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金盆丘社区重建安置房二期净用地面积14388.45㎡,安置295人,人均净用地48.77㎡。办公楼和中心花园(已在一期建设完工)作为配套应作分摊,共占地5300㎡,分摊标准为5300÷(545+295)=6.31㎡。因此二期人均用地48.77+6.31=55.08㎡,满足留地指标要求。
3、关于房屋间距的说明。根据长沙市规划管理局批准的总平面图,金盆丘社区二期安置房层高为2.8米,按6层计算,房屋高度为16.8米,最小间距为16.8米×1.1=18.48米。二期安置房房屋间距为18.5米,满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多层居住建筑的间距控制要求。
4、关于建筑物朝向的说明。金盆丘社区二期安置房的朝向坐北朝南,实地测量安置房偏子午线3度,在建筑设计行业内,明确规定房屋坐北朝南偏东或偏西0—15度最适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