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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退役老兵致张剑飞市长的公开信

2018-2-14 20:49:31发布14次查看
一位退役老兵致张剑飞市长的公开信
尊敬的张市长:
我叫左秋庚,家住芙蓉区马王堆街道火炬村十组,1977年9月5日生,1994年12月高中毕业后应征入伍,1997年3月入党,政法大专学历,在部队服役期间,先后当过通信员、保密员、收发员、司机、饲养员、班长、司务长、管理员、代理排长,先后被评为优秀党员一次、优秀班长三次、优秀士兵六次、五次嘉奖、一次三等功、两次“四会”教练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于2007年3月从中国人民解放军96215部队退出现役,转业回到长沙,至今未得到安置,我去过芙蓉区民政局军转安置办,多次未果,办公室给我是这样的答复:“有社会关系的赶紧找,欢迎你到省直和市直单位去,如果没找到的只能货币安置。”那五万多元钱对我这样一个“三无”(一无工作,二无房子,三无生活来源)退役老兵来说只是杯水车薪,我现在一家三口寄住在岳父母家,妻子也是没有工作,小孩马上就要上幼儿园了,学费钱还不知道在哪里,生活十分艰难。今年元月份,我为了找工作,被别人骗了五万块钱,这是我在部队奋斗十多年的转业费,现在家里更是雪上加霜。想起自己为部队奉献了十二年,献出了自己的青春和汗水,回到地方后,满怀信心想着为地方的经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没想到为了找工作四处碰壁,成了没人理会的“三无”人员,心理十分苦恼。我想这一点也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第四条之规定不相符。
我经常看《长沙新闻》和《长沙晚报》,知道您是一个亲民、为民办实事的好市长,介于我这种情况,希望张市长能给予照顾安排工作为盼!
此致
敬礼
芙蓉区预备役四级士官:左秋庚
电话:13657437221
二00九年五月一日
市政府督查室:
你办1074号督办函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1、140431号信函的处理:左秋庚,男,1994年从湘乡入伍,2007年退伍,三期士官。2004年与芙蓉区马王堆办事处居民结婚。属异地安置的退役士官。2007年芙蓉区政府按芙蓉区的安置政策将其安置到马王堆街道的公益岗位,左秋庚不同意去,未按期报到。后芙蓉区民政局多次与其联系要他选择自谋职业,他也不同意。芙蓉区民政局也没有其他办法。而我市从2003年起,取消了退役士兵的计划安置。退役士兵的安置由各区、县(市)政府负责。各区基本采取自谋职业和安置到公益岗位的方式安置退役士兵。芙蓉区从2005年起把退役士兵安置到各街道、社区的公益岗位。月薪为1000元左右。没有计划安置的权限。民政部门只能多做解释工作,加大心里疏导工作,引导其自谋职业。近期,我局再次与芙蓉区民政局联系,要求他们再做工作,再与人事、劳动等部门联系,为其提供培训机会,继续推荐其就业。市民政局退伍安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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