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喻敬爱,今年55岁。是一名因病退伍回乡军人,是国家二等乙级残废军人。家住湖南省浏阳市社港镇浏北村(原来的花桥村)喻家组365号。
2009年7月份左右,岳汝高速浏醴段在我家门口开始准备修建。拆迁事宜也从那时候开始。左邻右舍均在拆迁范围内,唯有我的屋子没有拆迁。市长先生,你如果能亲到我家门口看看就知道,以后因为高速路修建带来的生活环境改变,对于我一个残废军人来说是多么的困难和艰辛。我的房子不仅位置高,并且以后的水电,甚至以后高速建成带来的噪音灰尘都是大问题,附近因为房屋都拆掉了,家鼠全部跑到我家来,后来又在高速路修建期间(特别是放炮),我的房子陆续受损,房屋出现裂缝,屋瓦也开始移动,漏的一塌糊涂。因为这些情况,我不敢再住下去了。搬到浏阳儿子地方住,因为儿子经济困难,现在我一个残疾,远在浙江出卖苦力贴补家用。
这些情况,我曾多次反应到社港镇政府和高速公路拆迁办,他们的理由是我的房子距离高速在三十米之外,不在征收范围内,我讲过我的困难情况,两个地方没有给我答复,而且相互推诿,后来又要我去浏阳市工业园找,我一个残疾,路来路去,四处辗转,两年多来,没有任何人为我做主。
还有,在上访期间,社港镇政府的某些领导竟然说:你浏阳有房子。天啊!我的亲戚朋友都知道,浏阳的房子是我儿子的,是举债到处借来按揭付的房子。就算我浏阳有房子,难道这就是借口吗?我有新房子就必须要把我原来的房子贡献?还有我说到以后我的用水用电怎么办,政府领导回答说:那给了你钱。 是的,他们确实为水的事补了两千块钱。但是,您想想,两千块钱把我的水买断了,我的残疾就是腿有病,你让我以后怎么活啊!还有我以后出行的路也不知道怎么办。
现在的问题就是,房子不征收我的,住又不能住,就等着让他倒啊!我一个残废军人,让我后半辈子住哪里去。《军人法》明确表示: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承租、购买住房依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先、优惠待遇。居住农村的抚恤优待对象住房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帮助解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我现在是不仅从来没有得到过他们的优惠和帮助,而且我的房屋还因为高速的修建损毁,无法住人。而且就是我以后有能力重新修建新的房屋,据说高速路边修建房屋有距离限制,而且这个距离大于拆迁距离,那么我是绝对不能在原址建房的,那么我的地基在哪里?
以上就是我的实际困难情况,以及我曾经为此奔波的艰辛和无果,恳请市长先生为我做主!还我一个可以居住的屋舍!
另外,据大部分村民反映,说有关部门在登记和上报拆迁面积和山地面积时弄虚作假。比如登记喻某某的房屋面积250平米,在上报的时候竟然有500平米。山地面积一亩上报三亩甚至四亩。此事是否属实,还请市长明查!
喻敬爱同志:
你好!
来信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征收房屋和安置地基的问题。你处房屋在浏醴高速红线10m以外,不属征收拆迁范围内,在浏醴高速路基施工期间,确实对你的出行造成一定影响,我镇在协调督促项目部在施工中保证其出行道路安全通行的同时,积极向上级反映你处的实际情况,浏醴高速建设指挥部、浏阳市协调指挥部负责人也多次现场踏勘并明确答复,按政策不能纳入房屋征收和拆迁安置范围,请予理解。
二、关于水电问题。经调查,浏醴高速建设对你处家用电没有造成影响,而水井在浏醴高速红线内,2010年1月,经浏醴高速建设指挥部和协调指挥部审批,我镇工作人员已与你签订水井征收补偿协议,一次性补偿2160元,并自行选址恢复水井,且已领取此补偿款。
三、关于房屋损坏问题。在浏醴高速沅头湾高架桥桩基放炮期间,市镇两级协调部门多次协调督促项目部对其房屋屋顶瓦面进行检修,且浏醴高速一标项目部已对洞线放炮施工区域50m范围内的村民房屋进行了影像证据资料保全,目前将组织对房屋炮损进行协商补偿,如协商不成,将申请相关部门进行房屋炮损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由项目部据实补偿。
四、关于拆迁和征地弄虚作假的问题。为确保浏醴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拆工作依法有序高效和谐进行,我镇在浏阳市浏醴高速公路协调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按照“征拆腾地依法,登记内容详实,程序规范有序,补偿标准统一”的要求开展工作,坚持了一个政策,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了征拆工作公平公正。
谢谢你的来信对我工作的支持。
2011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