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小区居民为小孩入学三年来奔波未解决 岳麓区教育局以江南公寓开发商没交教育增容费为由,不安排到辖区的阳明小学就读,孩子读书无学校接收.开发商反映江南公寓是市政府和市房产局建的廉租房工程.该小区主要是拆迁户和私有购房户的小孩入学未解决,每年为小孩入学到职能部门四处奔波未解决 。外地来长务工人员的小孩到长沙也可以就近入学,该小区小孩入学为何成难题。。。。。。。。
岳麓区教育局回复如下: 市长信箱信访件《长沙市岳麓区江南公寓小区儿单“就学难”》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长沙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004年8月26日长沙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2004年9月28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2004年10月10日起施行)规定:
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时,每4000居民以上住宅区应按标准规划配置小学、幼儿园,每8000居民以上住宅小区还应按规定配置中学。分散开发建设的住宅,必须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解决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增容。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义务教育设施配套建设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07]21号)提到:从2007年10月1日以后,长沙市城区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提取20%的比例专项用于城区公办义务教育设施建设。各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依法按照标准自行配建义务建于设施的,可抵扣应缴纳专项用于义务教育设施配套建设部分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按照相关优惠政策,廉租房可不缴纳教育配套费,如楼盘对外发售,则应当按规定进行教育增容或通过缴纳教育配套费委托教育局进行教育增容。
江南公寓开发商曾来我局进行学生入学和教育配套问题的咨询,我局已将上述政策对其进行过说明和解释。为了解江南公寓的具体情况,我局要求江南公寓开发提供楼盘经规划审批的总平图、楼盘出售情况说明、小区住户人员构成及适龄儿童人数等相关材料,我局将就其提交的材料根据相关政策作出具体安排,但开发商至今未来我局提交相关材料。
岳麓区教育局
2009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