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相关部门好好管教湘核物业!!!
1.本人是湘核佳苑小区的业主,之前你们已经就“没有规划好停车位进行收费是不允许的,并就没有规划好停车费而收取的90元/月车辆服务费退还给业主”这个问题给出确切答复,可湘核物业至今没有执行,电话询问物业,相关人员回复理由是“有物价局的相关文件可以不退,说会贴出来”,至今没见贴出来!物业有一个特点,就是他说过的话不用录音机录下来,事后他就不承认他说过,因为他说的有些话都是没有根据的。
2.之前你们已经就“严格按照76号文件要求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收费公示”这个问题给出确切答复,可湘核物业至今也没有执行!希望你们加大执法力度。
3.湘核物业霸王条例,没有缴清物业费的不能买水!另外,业主一次只能买30吨水,而且必须在水卡只剩2吨的情况下才能去买水,否则水卡不能买水!给业主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本人及家人多次在洗澡或刷碗时停水,我们要这样的物业有何用?
4.湘核物业是不被业主认可的,很多业主拒交物业费的原因是湘核物业服务管理远远达不到1.5元/平米的标准,顶多达到1元/平米,请相关部门再次对湘核物业进行评估!
5.请你们浏览其他业主投诉详情http://gov.0731fdc.com/complaint/company/769,可惜该网站没有做出任何回复!也可加入湘核佳苑业主群qq:78056936,群里一提到这湘核物业,没有不摇头的。
最后,祝你们中秋节快乐!国庆佳节快乐!
吉祥天9: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收悉您的来信,我委责成物业监管处对您的来信进行调查处理,答复如下:
工作人员到小区进行了实地查勘,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
一、收费标准
2009年12月3日,湘核佳苑收到长沙市物价局长f-7682《长沙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审批证》,明确指出房屋性质及类别为高层,收费标准为1.5元/平米;停车收费为:
停放形式 汽车 电动车
a类室内停车场 已购车位的30元/台?月 30元/台?月
已租车位不超过300元/台?月
b类室外经核定的停车位90元/台?月 20元/台?月
c类临时停车 12小时内收5元,12-24小时收10元,12小时内收2元,
以此类推。 12-24小时收4元,以此类推。
您提及的收费标准不统一的情况中,“1、2、7、8、9栋为经济适用房,面向304大队职工出售;3、4、5、6栋为公开对外发售商品房......”住户向物业公司缴纳的物业费有区别,属实。据业主及原物业公司员工反映,差额由304大队直接补给原物业公司。具体情况以原物业公司解释为准。
现公司入驻以后,以9月1日为界,账务分开,以前的各种费用由原物业公司负责追缴。公司在理顺工作的同时,对门禁系统、道闸蓝牙系统进行更新、改造、升级,加大小区安保力度,严格执行《小区出入管理登记制度》,于2012年11月中旬公示了《湘核佳苑小区车辆管理办法》,规划车位管理费为90元/月,地下车库为300元/月。该办法试运行一个多月以来,公司提供服务,但暂未实施收费,根据工作议程近期内将予以落实。
二、限购水促收物业费
物业费是业主应尽的义务。但在实践过程中,部分业主拒缴物业费,引起已缴费业主的强烈不满,也给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优质服务带来不良影响。公司提醒、督促业主/用户缴纳物业费,但并不会因对方没缴纳物业费而不卖水。
三、质价是否相符
公司接管湘核佳苑小区以后,物业服务资质由三级提升为二级。公司严格按照二级物业服务标准,制定了《湘核佳苑小区服务方案》,予以公示,严格执行。基于小区基础配套设施较单一、公共活动场所缺乏、租户较多、接管时间短等实际情况,管理或许存在纰漏,但是,不存在质价不相符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