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5日,开福区丽臣路287号万煦园小区物业没有任何告示,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同意联通公司在小区架设手机发射塔,违反了新物权法相关规定,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架设手机发射塔的综合楼楼层低于后面的所有居民楼,发射塔顶几乎直朝居民楼五层六层的窗口,距离周围居民楼较近。而且该综合楼紧临丽臣路(即三一大道,是至黄花机场,芙蓉路,北大桥的主干道),对面即国防科大正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文明建设,也违反了1989年12月22日颁布的《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88)对移动通讯基站天线的架设做出过明确的规定:设置在市区内各种移动通讯发射基站天线高度应高于周围附近居民住宅,天线主发射方向避开居民住宅方向,居民区周围一定范围内不得建立发射天线,以防止其对环境造成电磁污染 其次,架设手机发射塔是否合理,目前物业未实质出示批文!根据国家辐射安全管理条例,不允许在幼儿园,学校,医院楼层架设手机发射塔,从民众利益从发,也不建议在小区,居民密集处,敏感人群密集架设!小区物业与联通部门私下达成某种利益,强硬拒绝众业主拆除要求,称是应联通公司需要!联通工作人员以安装发射塔是政府行为混淆视听!20日上午直接受影响的近四十户业主向物业递交拆除手机发射塔书,当时物业以下周一给答复来打发大家。21日午十一点三十分,联通公司工作人员悄然架线通电,被业主发觉要求停工,联通公司人员几乎攻击多名业主,幸围观人渐多,安装人员才停手。 我们居住的小区区域较大,孕妇,婴幼儿,老人很多。如此近距离的手机发射塔24小时不停息产生的大量电磁辐射,必影响居民身体健康!况小区建成之前周围已存在多个发射塔,在小区里内再架发射塔,无非是移动公司与联通公司商业竞争,小区物业从中又得利!我们业主辛苦赚钱,借钱花了几代人的血汗钱来购置安身之所,不但权益受损还要为此付出健康!我们强烈要求拆除发射塔!
已责成东风路街道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