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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农民,无家无地

2017-10-9 16:37:08发布72次查看
求 助 信
尊敬的市长:
您好!
国有钓鱼岛,家有松岗山。众所周知,钓鱼岛面临着被日本人抢夺的命运,而我所居住的松岗山和钓鱼岛也有着相同的命运。
我名游流忠,是湖南省浏阳市高坪镇石湾村松岗片张家组人。因我家位于山顶之上,下面有多家矿业公司开采石矿,故去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二日,组上人通知我去开会,商讨私人要租用我队上的山岭和自留田土,然后再由他们转卖给矿业公司。我多次开会都明确表示不同意把自己的山岭、自留田土转租出去。可是尽管我一而再再而三表示不同意,个别村领导和组长还是到组上来查看了我家的山岭及界址,促使我把自留山自留田转租给我并不清楚的人。在农历年的最后一天,组上的人唆使我患有脑膜炎从而精神不清醒的哥哥(我家与哥哥家分家已经二十多年)代签。我不禁要问,为什么关于代签一事没有人打电话通知我,年后组上的组长却三番五次打电话通知我本人去拿租山租田土的钱款?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难道我连基本的姓名权和知晓权都没有吗?是谁赋予他们那么大的权利?并且一租就是52年,名为租,实为卖啊!我家的房屋地基还在山上,采矿只说租用自留山和自留地,又没有说征收房屋,那我的家是不是随着矿石的开采就没有了啊?采矿还要改变土地和山岭的性质,这与国家所提倡的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不是背道相驰的吗?这正是赤裸裸的破坏生态环啊!以上事情严重侵犯我的合法权益和影响我们全家的正常生产和发展,恳请市领导派人实地查勘明察秋毫,为民做主诚盼回复!
游流忠同志:
  你于2013年2月25日向浏阳市政府督查室反映的信访事项,已于2013年3月4日交由我单位调查处理。根据你信访反映的问题和上级交办的意见,我单位受理的信访事项有:投诉自家的自留山、自留田在没有征得自己的同意下,被村、组领导强行租给他人开采矿石。
  我单位对你提出的信访事项十分重视,经调查研究,确定了处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1、石湾村张家组山岭基本情况:石湾村松岗片张家组山岭面积约150亩。租用年限52年,为私人老板租用,可开采、转让、耕种。
  2、石湾村张家组2006年全组决议:2006年1月,石湾村张家组全组决议内容:凡从今起,组内所有大小事情,均以少数服从多数通过,生效时间为没有新决议前一直有效,全组户主均签字。决议在原组长张书桂手中保管。
  3、老板协议:租地协议全组只差你未签字,由你哥哥游流初代签但未按手摸,你哥哥游流辉本人已签字也未按手摸。老板鉴于组内有纠纷,准备放弃,但村民多次电话催办,并保证纠纷自行解决(协议内有记载)。协议内关于房屋之事,老板已承诺,开工前先征收房屋,而且协议声明用工同等条件下优先当地人。
高坪镇信访办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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