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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打手般的干警!

2018-2-10 19:47:42发布23次查看
2009年8月21日星期五,发生在我新桥村村委会的一幕触目惊心呀! 由于我村正在分配安置,我母亲与村委会干部协商安置问题可能有问题分歧发生争执,双方僵持不下而叫来了管区户籍(马王堆派出所民警粟国庆),不来而好来则出事,群众心中的贴心户籍成了黑社会片中的打手一样将我母亲推倒使其小手指折断(本来我母亲的腿刚做玩2次换骨手术不久走路都不方便残疾),见其状况围观群众拨打120急救车送至医院.因为本人是上夜班,事情经过是目击者所告之. 更加气愤的是我赶往医院途中看到一间更加气愤的事,打人民警粟国庆非但没去医院处理看望我母亲却在饭店吃喝.我真的要请问问领导们这还是传言中的户籍民警要和群众贴心吗?我们对这样的民警非常之怀疑啊! 我是针对事而论事,如果查下来的话我相信很多事自然而然的出来了!现在是2009年9月8日了,至今打人者都没拿出自己的态度处理此事,更别说是医疗费用了.仗着自己是国家公务员就高人一等天不怕地不怕,四处嚣张.我们已经向他上级部门反映也无效果,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只有打扰市领导希望政府给百姓做主!找到一点希望!
“百姓长沙”:
您在“市长信箱”有关“马王堆派出所民警粟国庆殴打周淑元女士”的投诉件收悉,我局对您所反映的情况非常重视,局长指示分局监察室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经查,2009年8月21日上午,马王堆派出所新桥村责任民警粟国庆到村委会联系工作,看到村民周淑元(女,1954年9月11日出生,住马王堆办事处新桥村五组)因为房屋拆迁问题在村主任办公室吵闹,并用其携带的雨伞拍打办公室茶几,影响村委会的正常办公。粟国庆见此情景,便出面劝止,要她有事慢慢说,不要吵闹。但周淑元无视民警的劝阻和警告,继续高声叫骂和用雨伞拍打茶几。在此情况下粟国庆出手制止,双方在争夺雨伞过程不慎造成周淑元女士的手指骨折,后由村委会派人送其到医院治疗。
二、事情发生后,引起了我局和马王堆派出所的高度重视,分局监察室介入调查。在弄清原由与经过后,要求马王堆派出所妥善处理。派出所领导多次接待伤者及其家属,协商处理事宜,并主动承担民事上的补偿,答应一次性支付周淑元医药、误工等损失15000元,但周淑元目前尚未去领取。
三、从调查的结果看,民警粟国庆制止周淑元在村部吵闹本属于正常履职行为,但在处置方式上有欠妥之处。我局已责成马王堆派出所对其加强教育。
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
201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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