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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财金诈骗案

2018-2-10 15:06:56发布22次查看
1月8日,检察院总算向法院起诉了维财金,但令人失望的又是受害者很当心的结果还是出现了,检察院仍以非法经营起诉维财,法院当天宣告没收维财非法所得,没有任何与受害者有关的宣判,这难道就是广大受害者一年期盼的最终结果吗,难道政府要失信于民了吗,政府的检察院、法院不是为人民而设的吗?
hyhsdc:
你好,收到你的来信(id:425985)后,我办及时将来信反映的问题转发给了相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本案的定性
该案属公安部督办案件,检察机关起诉前对本案进行了严格缜密的审查。根据国办发【2001】6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以证券期货投资为各进行违法犯罪的通知》,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十五条,本案各被告人的行为符合非法经营的四个犯罪构成要件。结合本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以及各相关证据,本案不宜定为诈骗罪。
二、关于本案赃款的处理
经人民检察院审查,能够退还给客户的资金在维财黄金交易系统的保证资金账户中,因为办案需要,侦查机关在立案后对维财黄金交易系统进行了暂时关闭,为防止证据发送变化,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前,暂不打开该系统。经市政法委联合市、区两级公检法主要负责人及承办人集体研究决定,待一审法院判决后再打开该系统,对客户的保证金进行清退和处理;故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涉案资金清退办公室。
感谢你对市长信箱的信任!
祝健康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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