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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过时限,为何还看不到规划局的回复?

2018-2-10 2:21:41发布19次查看
韶山中路448号改变规划使用性质的违章室内装修工程末何没人查处
韶山中路448号上的三万英尺“钢琴会所”其规划使用性质是小区会所,但最近民生银行在室内大拆大搞装修,把原规划批准的使用性质擅自变更全部改作银行办公及网点。《城乡规划法》规定对改变规划使用性质的房屋改建或装修需向规划部门申请,并获得规划建设工程许可证后方能施工。
二个月来我们多次向规划、城管、物业等部门反映,但不知怎么,没人来调查和回复。我们恳请“市长信箱”给予重视,责成责任职能部门调查回复。
回复内容:
一、2006年4月初,璟泰置业有限公司经我局批准实施三万英尺小区的住宅及附属用房建设。
二、2010年1月上旬,该公司为招商的实际需要,向我局申请将项目的会所更名为商业中心。
三、我局在审批中核实了如下情况:
(一)该会所产权确系该公司所有。
(二)本次变更仅限于建筑物名称变更,而原批准图纸中所确定的平面布局、建筑功能等均未作任何改变。
四、我局在审批中按相关文件对小区的物管用房的规模进行了控制,房屋的权属问题是由房屋主管部门确定。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42条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10年2月2日至2010年2月11日将该项目的会所变更为商业中心的审批内容及相关图纸在小区现场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不同意意见的反馈。
目前,对该项目的反映均为匿名留言,我局建议望当事人按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与我局直接联系,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办理,感谢媒体及社会各界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
201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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