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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元路洪山公园的建设

2018-2-10 0:41:57发布15次查看
希望我们的工作人员把此邮件转发给我们的市长阁下,我发此邮件,不是想要电力部门回复我长沙的电力施工是不是合法的,我当然知道电力部门施工一切都是合法的,也是得到了批复的,有正规手续合法的东西不一定合理,有时间我们的市长阁下要是能够亲临福元路和规划的洪山公园看看的话,相信作为我们的市长,因该有点想法。市长阁下应该早知此事,因为福元路的市民已经就此问题发出心声已经好几年。既然一切建设是为民生……,这又是为什么……先不说公园、市民,辐射等等……这种建设看起来舒服吗?了。
信件内容:
来到长沙,选中一处公园地产,买了一套靠近公园的房子,正在高兴,1个月不到,却发现公园尽成了变电站和电网,业主们维权,开发商把责任全部推到政府,文件是前任市长所签署,一了解才知道,长沙高压线的问题到处都是,这样新闻很多,高压线的问题存在很多,也有和政府部门打过官司的,结果是败诉结束。先不说问题是什么,我了解很多城市,不知道长沙市内尽然有这么多高压线,以前的也还罢了,政府可以慢慢改善,让人想不通的是,在市内怎么会有新的高压竖起,偌大一个省会城市,可以想象,他的环境将来是什么样的,影响的又是什么,长株潭的建设也只能是口上说说,长沙文明城市何时才能形成,真正希望各位领导能够为长沙建设从长远角度考虑,为老百姓做点实事,为自己的政绩留下烙印。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
对于您的疑问相关回复如下:
新建电力线路均是履行了正规的规划报批手续并取得了正式红线,其建设行为是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另外,新建电力线路在规划、设计、施工等均严格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设计规程进行,在开工建设之前还由相关权威机构进行了环境评价,保证对周边住户及居民不造成影响。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市民:您好!
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很重视,现就您提到的一些情况加以澄清和说明,让社会了解实情,让业主解除顾虑。
一 、长沙万科城、英祥地产、 万国城、珠江花城周边区域的1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情况说明:
1、周边区域的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现状
长沙万科城、英祥地产、 万国城、珠江花城位于芙蓉北路以东、捞刀河以南、浏阳河以北、规划的双河路、陈渔路以西,上述楼盘周边区域内正在运行只有两条110kv线路,分别为斜穿该区域的捞桂建芙11万伏线路和走线在规划的滨河北路南侧和双河路西侧的新河3t捞桂建芙11万伏线路,并无110kv及以上的变电站。
2、长、英、万、珠楼盘周边区域在建的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情况说明
1)新建城北220kv输变电工程的必要性
由于城区负荷密度高且还在继续增长,城区22万伏变电站只足够为约20平方公里的区域供电,而开福区的两河间(捞刀河以南、浏阳河以北)地带的电网结构十分薄弱,为满足该地区的高速发展的用电要求,保障该区域生产和生活用电,拟新建城北220kv输变电工程。
2)楼盘周边区域在建的高压电力设施的情况。
a)新建城北220kv变电站一座。该变电站位于陈家渡社区附近,2003年完成可行性研究,2007年确定站址并开展初步设计,2010完成施设。
b)新建捞刀河-城北双回220kv线路一条。设线路2006年初设,2010年完成施设并施工。线路起至捞刀河220kv变电站,经规划的双河路东侧绿化带、福元路南侧绿化带、陈渔路东侧绿化带进入城北220kv变电站,是该站的唯一电源。
c) 为改善该地区的城市面貌,合理利用土地,推动该区域整体发展,拟将该区域原捞桂建芙11万伏线路改线迁移,经双河路中间绿化带、福元路南侧绿化带、陈渔路中间绿化带接入城北220kv变电站。2010完成施设,2011年建成。
二 、相关线路的路径协议及其它支持性文件
城北220kv输变电工程2008年获得了省发改委的项目核准批复(湘发改交能[2008]1224号),并例入2010年省重点工程。
捞刀河-城北双回220kv线路取得了长沙市规划局、环线指挥部、开福区政府、规划局、国土局、建设局、农林水利局、洪山管理局、捞刀河镇政府路径同意书面意见。
三 、长、英、万、珠楼盘周边区域高压线路对楼盘的电气距离影响说明
1、新建22万伏线路是严格按照规划控制的,线路架设在双河路东侧30米的绿化带中,并在划定范围内尽量远离住房区域,距上述楼盘距离最小45米以上。
2、将捞桂建芙11万伏改迁至规划道路的中间10米绿化带中,线路是严格按照规划控制的,并在划定范围内尽量远离住房区域,距上述楼盘距离在20米-45米之间。
3、 按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要求: 110千伏架空线路距建筑物最小水平距离为4米;按国家标准“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 110千伏架空线路距建筑物最小水平距离为4米,220千伏架空线路距建筑物最小水平距离为5米。规程规范要求值远小于楼盘周边区域高压线路距楼盘的实际距离. 完全满足规程要求。
四.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界定《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的复函》(环办函〔2008〕664号),国家环境保护部在复函中明确指出,该款所称“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是指在同一个用地范围内建设使用的以下发射设施:
(一)总功率在200千瓦以上的电视发射塔;
(二)总功率在1000千瓦以上的广播台、站。可见送电线路和变电站不在此列。
五.世界卫生组织出版物《电磁场和公众健康:极低频场曝露(fact sheet no.322)》指出:“按照标准的健康风险评价程序,工作组的结论是,对于公众通常遇到的极低频电场水平,不存在实际健康问题。”“大量针对极低频磁场曝露长期风险的科学研究,都将重点放在儿童期白血病上,……,总体权衡,与儿童期白血病有关的证据不足以认定其存在因果关系。”《极低频场环境健康准则(ehc no.238)》指出:“关于动物曝露于极低频场可能对神经行为功能产生的影响,已经按不同曝露条件从许多方面进行了探索,几乎没有可确认的影响。”“志愿者研究、居所及职业流行病学研究显示,工频电场或磁场不会对神经内分泌系统产生有害影响。”另外,该文献指出,关于极低频场曝露与神经变性疾病、心血管疾病、免疫和血液系统、生育和生长、癌症存在关联的证据是不足的。
世界卫生组织在《电磁场和公共健康—曝露于极低频场》(who fact sheet no.322)中的第二条“工作组评价中”明确指出:“按照标准的健康风险评价程序,工作组的结论是,对于公众通常遇到的极低频电场水平,不存在实际健康问题。本fact sheet接下来的部分,主要论述曝露于极低频磁场中的影响”。
who明确指出,制订电磁场曝露标准限值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电磁场曝露的有害健康影响。因此,icnirp在制定电磁场标准限值时,首先由未发现健康危害的最低曝露水平来确定危害阈值,然后再设置安全因子来消除各种不确定性影响,职业暴露的安全因子取10,公众暴露安全因子取50(包括所有年龄段和不同健康状况的个体,同时还可能包括特殊敏感人群或个人)。也就是说,当前的国际电磁场标准限值,是在未发现健康危害的最低曝露水平(危害阈值)基础上,再考虑了50倍的安全系数(公众暴露限值),其健康安全是绝对有保障的。变电站的设计和建设是以此健康标准为依据的,因此对周围居民的健康也是无危害的。
世界卫生组织强烈推荐成员国采纳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制订的电磁场公众曝露限值:工频电场强度5千伏/米,工频磁感应强度100微特斯拉,并一再强调,这些标准对保护公众健康是足够安全的。
其实城市发展是有一个整体规划的,电力建设也是为着我们城市的更加发展,我们的市民生活得更加舒适,任何一项工程不但是经过审批的,也是经过利弊权衡的,请您相信我们的政府,相信我们的企业。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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