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名书
尊敬的市领导:
我们是长沙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以下简称路桥处)企业编职工,我们因为在工资待遇上长期遭受严重不公对待,且得不到有力解决的情况下,我们在精神上非常压抑,也感到极大的愤慨!特此给您写信,希望您能为我们企业编职工的生计着想,着重解决多年来我们企业编职工待遇不公的问题,我们全体企业编职工将不胜感激。
路桥处是事业单位,隶属长沙市住建委。我们大部分企业编制职工是于1999年正式调入路桥处的,但我们自调入路桥处起,工资待遇就明显低于路桥处同一岗位的事业编职工标准,且相差达一倍左右。既然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早已明文规定,职工在相同岗位上就应获得相同的报酬,并且我们在岗位上做出的贡献和付出辛勤也绝不会低于事业编职工,那为什么我们的工资待遇就要低这么多呢?难道我们就应该低人一等吗?
再者,在国家三令五申要求用人单位逐年提高职工工资待遇并出台了相关政策的情况下,路桥处从2011年8月份将企业编职工工资上调至2400元/人(不合绩效工资)的计划上报了市财政,市财政也按企业编职工工资2400元(不合绩效工资)的标准予以了核发;路桥处的事业编职工在2 006年期间也已加过了一次工资,但至今为止我们企业编职工仍然是按工资l500元(不合绩效工资)的人均标准执行,我们已增补的工资迟迟不见发放!
尊敬的领导,我们企业编制职工的工资标准在近十年来一直处于原地停顿状态,我们现在每月的工资标准含绩效工资一起,在扣除住房公积金及社保费用后实际能领到的工资也就不到l600元;按目前的物价水平己飙升到我们大多数人的家庭难以维持生计的状态,相当部分的职工需要靠借钱或在外兼职来维持家庭的基本生活;加之,不能得到同工同酬的公平对待。我们对此充满了委屈和愤慨,对于路桥处这种不按政策落实企业编职工待遇,不如实发放市财政专款拨付企业编职工工资、奖金的违纪违规行为忍无可忍!
尊敬的领导,我们的要求并不高,只是期望能得到平等的工资待遇、平等的劳动尊严和地位。我们坚信党和政府能体会到我们的困境,能够着手帮助我们改善待遇的问题。为此,我们恳请尊敬的领导能切实、尽快地落实我们广大企业编制职工的实际问题,在2 01 3年2月9日之前把拖欠我们企业编职工莳增补工资(从2 011年8月起)发放到位,并严格按照市财政专款拨付的企业编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的标准执行到位,实现同工同酬的待遇!
二0一三年二月一日
联名签字附后:有183人签名,包含部分中层干部在内。(因无法上传照片签名无法上传)
cslqzg:
您好!
关于您向市长信箱投递的《谁来关心路桥处的“二等”公民》的信件已收悉,现就信中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长沙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以下简称路桥处)是现隶属于市住建委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在路桥处归口市环路总公司管理时,曾因浏阳河等收费站开征等原因招收了一批工作人员两百余人,实行企业化管理,造成现存在事业编、企业编(长期合同制)和临聘人员等几种不同用工方式。受编制、体制等因素制约,工资待遇方面存在一定差别,事业编制职工按人事局核定工资标准实行,长期合同制职工工资受多种因素影响增长缓慢,标准仍偏低。从1998年至今,处党委经多次努力,极大地争取相关部门支持,把长期合同制职工工资从1998年800元/月工资标准逐步调整到人均2500元标准,并且在历年绩效奖金分配上予以了适当倾斜。
二、信中所反映的问题,市住建委和路桥处党委高度重视,2013年3月5日市住建委针对路桥处当前面临的困难已委派工作小组到路桥处进行帮扶工作。通过处党委制定工资增补方案报市住建委审批后,已于3月12日按人均2500工资标准将2011、2012年工资增长部分补发到位,其他绩效奖金正在研究和报批中。
目前住建委帮扶工作小组和处党委正在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和理解以利于问题的解决。今后,我处会以维护广大职工利益,营造单位和谐环境,促进单位发展为目的,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将维护广大职工权益的工作落到实处。感谢所有职工为路桥处所作出的奉献,同时也希望全处干部职工为路桥处得到更好的发展而共同努力。
特此回复。
长沙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