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公司在各小区住户水表完好的情况下,更换水表,变成一户一表,却向住户收取1500元费用,完全不和理!这本来属于自来水公司的服务设施改造措施,属于企业的应承担的费用,不应把负担分摊到老百姓身上,属于乱收费行为,希望政府和市长为老百姓做主.本人作为老百姓代表感谢政府和市长.
谢谢!等待回音.
您反映了水表改造收费问题,我局已收悉,由于您所留电话为空号,故未能直接取得联系。
其具体情况如下:
用户所在小区的住户共用一块总表,住户分摊总表水量,由于各种原因,住户的分表总数相加总于总表数有差别,各住户间经常为水量分摊问题发生纠纷。为避免此类水费纠纷,保障居民用水,按照《长沙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新建或者改建的住宅给水工程,应当达到结算水表一户一表、水表出户、计量用水的给水要求……居民住宅未实行结算水表一户一表的,应当逐步实行结算水表一户一表和水表出户”的规定,进行户表改造。
户表改造依据自愿原则,在用户提出书面申请后,长沙水业投依程序办理。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改造费用由用户和物业单位等受益方统一出资。因此,依照长府阅[2007]92号《关于市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确定的最低标准向您收取了1500元户表改造费用,并非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