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应的问题,怎么一直都没有给我回复啊。
我们小区业主委员会从筹备到现在已经2年都没成立。洞井街道已经组织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到物管科王斌那里提交资料备案几次都被打回,原因是资料不全,其中公共设施清单需要开发商盖章,开发商不愿意。难道没有开发商支持,就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吗。我们从长沙市业主委员会协会了解到,只有雨花区物管科王斌需要提交相关资料,卡住了很多楼盘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其他区基本不需要开发商提交资料,只要业主签字达到三分之一,就可以成立了。雨花区物管科是帮开发商说话吗?
我区城乡建设局物监科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水岸天际小区部分业主曾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问题到我局物业监管科进行过咨询,我局物监科的同志已将有关政策、法规向业主做了详细的指导,并根据建设部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要求业主通知开发商向街道办事处和我局物监科递交成立业主大会的相关资料。
二、在接到你处的交办函后,我们立即联系了小区服务企业--港龙物业,根据物业企业提供的资料显示开发商已经于2012-02-19号在业主提供的小区第一期配套设施清单上盖章。同时,我局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情况向物业企业及开发商进行了解,据开发商回函称,该小区分二期开发,第一期2009年交房,第二期今年元月交房,小区业主于2010年自发筹备业主大会时,小区的总体入住率尚不足50%。
三、关于小区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需提供的资料,我局物监科是严格按照建设部建房[2009]274号文第八条的规定及长沙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的《长沙市业主大会成立和召开工作指导程序》相关规定实施的,文件中要求建设单位需报送:1、物业管理区域证明;2、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3、业主名册;4、建筑规划总平面图;5、交付使用共有设施设备的证明;6、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7、其他有关的文件资料。建设部规定要报送上述资料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小区的建设遗留问题,更好的理清、保护小区业主权益,有利于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后,业主委员会对小区的协调管理。
四、小区业主在筹备业主大会过程中,遇到困难可及时向我局反映,我局会联合属地街道办事处做好相关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