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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市长先生

2018-2-7 19:35:20发布22次查看
剑飞市长:
联通长沙公司(以下简称联通)今年七月租用长沙市马益顺巷105号民居,未经环评及公示,在周边五百多户居民签名反对建设的情况下,偷偷摸摸的建设移动通信基站。为此,我两次致信“省长信箱”,均由长沙市城管局回复。2012-09--26,该局回复我第二封信时明确告诉我,长沙市无委已给该基站签发了《公用移动通信基站选址认定书》。为此,我请问您:一,2009年,该房主重建马益顺巷105号时,规划部门批建两层半,房主却私自建了五层半,批建部分以外的房屋是不是《长沙市城市违法建设工程处理办法》界定的违法建设工程?二,如果该房批建部分以外的房屋属于违法建设工程,根据该《办法》和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这一司法解释的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的司法解释,政府允不允许该房主将该违法建筑楼层出租给联通建设移动通信基站,从中获利?允不允许联通在该违法建设工程上面建设移动通信基站,允不允许长沙市无委给联通签发《公用移动通信基站选址认定书》?
马益顺巷片区由于通信信号差,多次接到片区群众投诉,为改善该片区的信号质量,为大众提供优质的通信服务,我公司与马益顺巷105号房主签订了基站租赁合同,新建小型景观化基站一座,并在基站开通后委托专业认证单位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环境检测中心对基站电磁辐射进行检测,出具相关监测报告(文件号[核环监]字[2012]第a045号),监测结论:“该移动通信基站对周围环境电磁辐射影响低于《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中规定的功率密度限值1/5的评价标准。”
马益顺巷基站自开通以来,周边片区群众信号质量投诉情况锐减,但同时该基站多次受到署名为山里人的个人投诉,2012年9月6日投诉信上其反馈已联名500人签署了《基站建设反对书》,我司积极跟进,按照500人联名单上人员逐一沟通,发现名单信息虚构,对该站执反对态度属极个别人员行为。
但为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在该基站还存在争议的前提下,我司一方面安排专人同投诉个人山里人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另一方面拆除设备并关闭了该基站,后续解决办法及进一步协调结果我司将及时向长沙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进行汇报。
附件:长沙市马益顺巷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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