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建飞市长:
您好!
我是长沙市民黄充。请恕我唐突,今晚给您留言,但作为一名长沙市民,为了维护城市的形像,我觉得我有必要向您反映我的所见所闻。
2011年5月28日晚,我在中南大学附近逛街时,看到城管在抢一个小摊贩的财产,出于一个市民应有的义务与道德,上前与其中一名城管队员(编号:a00867)理论。不料惹来横祸,被此人打了一顿。作为政府公职人员,拿纳税人的钱,如此蛮横执法,实在是给政府机关、给城管队伍抹黑。见到此幕,我实感心中阵阵的辛酸与悲凉。尤其是当前正值长沙市正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迎检之际、冲刺之时、决胜之刻,出现这样的行政执法行为;在长沙市正聚全民之心、举全市之力,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热潮的时候,出现如此不和谐之音,令每一名长沙市民深感遗憾的。
此致
敬礼
市民:黄充
2011年5月29日
网民朋友:您好!
您发带来的关于“群众反映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打人问题”举报信我局已收悉,并立即安排直属大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事情经过
5月28日晚9:00左右,负责麓山南路沿线市容效果控制的协管员肖某,在巡逻过程中发现麓山南路880号千金大药房前有少量流动摊担,经劝导仍有一位摊主不听劝阻,继续进行经营活动,当即报告当晚值班的执法队员曾某。曾某到达现场后,对摊主进行了劝导和教育,要求摊主积极配合,但该摊主不予理睬,仍旧继续经营,执法干部在教育无效的情况下,采取了收缴经营物品的执法方式,同时,告知摊主到中队接受处理。在收缴过程中,摊主极不配合,阻止执法人员进行收缴,并抓伤了执法人员曾宏。当时,刚好举报人黄充从该路段经过,看到执法人员收缴摊主的经营物品,由于与摊主是熟人,便上前制止执法人员进行收缴,在互相拉扯的过程中,执法干部曾某无意之中,肘关节撞到了举报人黄充的头部。经围观群众的劝阻,事态未继续扩大。
二、可以完全排除执法干部打人的问题
从当事人黄充、协管员肖某、事发现场二位门店业主及举报人的询问调查情况看,没有任何人反映执法干部或协管员动手打人的问题。举报人黄充自己也认为是在相互拉扯的过程中,执法干部曾某无意之中,肘关节撞到了他的头部,并非故意动手打人。
三、举报人要求
举报人黄充身体除头部有一个小包外,无其他外伤,其本人只是要求执法干部曾某当面赔礼道歉,无其他要求。
四、处理意见
经协调,举报人黄充和当事人曾某同意进行一次沟通,达成相互的理解。
特此回复!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