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好:
我是湖南新康运输有限公司一名出租车承包车主(公司在宁乡县),我代表公司驾驶员反应几个问题,希望领导能帮忙协调。
第一,我们每个月上交公司的所谓管理费2986元,公司不提供我们交费明细,我们一直不清楚所谓的管理费是哪些项目组成,并且管理费高于同行业其它公司;
第二,根据目前宁乡县的出租车行业情况,其它公司的车辆所购买保险费用都是包括在管理费一起,我们的要单独由承包车主出钱统一购买;
第三,公司承包车辆转包过户费要三千,无相关收费文件,无票据,我们认为不合理。
以上问题我们已反应至宁乡县客运管理局,但是协调无结果,所以希望市长信箱能够为我们基层的劳动者提供帮助,谢谢!
1、你车所属湖南新康运输公司共有出租车50辆,主要从事宁乡往返长沙的电话预约召车服务。其月上缴为2980元,主要组成部分为:电话配客服务费800元,代收国家税费290元,其余1890元为公司收取的月管理费。我县4家出租车公司中,新里程公司出租车的月上缴与你车相同;龙骧公司和成也公司月上缴为3780元左右,其中包含代买车辆保险约800元,扣除车辆保险和代收费等用后,龙骧、成也公司收取的月管理费为1890元,全县4家出租车公司收取的月管理费基本一致。
2、湖南新康运输公司出租车的保险由承包车主自己购买,这是应绝大部分承包车主的要求并在承包经营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如前所述,龙骧公司和成也公司出租车由公司代购车辆保险,相应月上缴为3780元左右,相比新康公司的高出约800元。
3、你所反映的车辆转让时湖南新康运输公司要收取3000元的过户费问题,经我局核查,这是新康运输公司为防止车辆随意转包转让,杜绝出租车炒买炒卖现象发生而和承包经营户在承包经营合同中签订的违约条款。对于确实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从事正常营运而需与公司解除承包经营合同的,新康运输公司按合同收取10000元违约金中的3000元作为解约服务费。这是承包经营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条款,属于公司和承包业主的市场行为。
宁乡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