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湖南省道县人,我男朋友是台湾人,我们打算办理登记结婚,我在道县民政局咨询过办理条件和程序,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女方只需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男方带上来往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还有单身证明共同到长沙市省民政局办理即可。可是我上网看到这里的婚姻登记办事指南说,还需要双方开具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请问我的户口本上已注明未婚还需要另外开具未婚证明吗?是否还需要双方无血亲关系的证明?血亲关系的证明要如何办理?请尽快解答,谢谢!因我们预订乘坐8月23日的飞机到长沙办理。
你好! 涉台婚姻登记在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办理,有关问题请拨打电话0731-84502080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