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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岳麓区交警大队7中队

2018-2-7 23:08:21发布46次查看
6月底交警姜丙乾在南大桥到坪塘方向扣留本人电动车,后来车子被拖到坪塘交警队,据说是7中队,门口挂的是6中队。
交警很牛,选择性执法也司空见惯,自己电动车违章倒也不能怪交警。
本人参加完岳麓区交警队的学习和交完200元罚款后去坪塘交警队取车。被告知缴纳100元拖车费和40元停车费。而且不开票
《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2011年1月1日起,执法部门在执行公务中暂扣违法车辆,在暂扣期间,不得向机动车车主收取或变相收取保管停放服务费
我有几点疑问,如下:
1:交警队把车拖到交警队院内而不是拖到停车场,为什么要收费。
2:就算拖到停车场,电动车也是50元拖车费,而不是100元,我当时就质疑,而工作人员打电话问他们领导也表示一定是100元不能少。
3:你可以收费,为什么不能开票据,不能开就别收。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收到你反映的情况后,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将该情况传达到岳麓区交警大队,大队也马上派出民警进行了调查落实,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您因驾驶电动车时未携带行驶证,涉嫌套牌假牌,被我队七中队执勤民警依法予以暂扣,并委托上级部门指定的长沙邦田星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统一拖移和停放。该公司是独立的企业,并非交警的停车场,对我队因违法所扣的车辆均严格按物价局的文件标准依法收取费用,但道路交通违法停车拖车并不属于收费范围。为避免出现停车场乱收费现场,按照支队要求,我队在处罚放车通知单后面均复印交通违法扣留车辆停车收费标准。针对其反映的乱收费情况,我队专门与邦田星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联系,责令该负责人对马卫军进行道歉并退还相关费用,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不该收费的坚决不能收。同时,大队表示将加强督管,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岳麓大队综管中队中队长谢杰华将相关处理情况与您进行了沟通解释,现邦田星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民退还了其缴纳的拖车费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支队的信任与支持。
长沙市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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