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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岸乡政府干部殴打群众代表的申诉

2018-2-6 23:02:41发布42次查看
关于东岸乡政府干部殴打群众代表的申诉
本人解平,男,25岁,系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岸乡东屯村十二组村民,为了讨要乡政府拖欠我组集体仓库的租金,全组二十余名组民代表,于2011年7月19日8点先后来到东岸乡乡政府办公楼,就被乡政府工作人员拦在办公楼一楼的楼梯间。其中两名群众被政府人员殴打。
事件的起因是:东岸乡乡政府于2001年4月6日租用我组农田18.6亩,建仓库经营已经10年。每年6月30日,12月30日按时交仓库租金,半年一付。按往年的惯例,由我组组长匡超进按时到乡政府经济办领取。而今年我们组长匡超进先后四次到乡政府要不到租金。乡政府领导以种种理由推脱,长时期拿不到租金。
事件经过是:组上二十余名组民来到乡政府,三名乡政府工作人员将我们一起拦在楼梯间,不让我们上二楼经济办。正在大家感到为难之处时,一名代表打电话给我,让我作为组上的年轻党员代表与乡政府协调此事。正当我赶到之后,刚上二楼楼梯间并说“我要找领导协调此事”。一名穿枚红色t恤的工作人员就把我推倒在地上,不让我上楼。接着一名穿黄色条纹衣服的青年和一名穿白色t恤衣服的工作人员,将我按在地上拳脚相交。拳头打在我的头部,脚踹我的背部,腿部,胸部,使我身上多处软组织受伤。后来得知三位青年均系乡政府工作人员。最气愤的还有一名穿黑色短袖的是乡政府领导,也动手打了我。当时村民群众上前来劝架,其中一名中年妇女已被打。使头部,手部受伤。四位乡政府工作人员继续殴打我,让我趴在地上不得动弹。四人殴打我近十分钟。后来经村民解明胜赶过来,拦住其中两位殴打我的政府工作人员。他们才停下对我的拳脚殴打。村领导和马坡岭派出所领导赶到乡政府,协调此事,对殴打事件我们组民要求调监控,但是乡政府工作人员说看不到。之后经所,乡,村三级领导同意调看监控,巡防队队长匡德胜才调出监控,监控显示有以前的监控记录,唯一没有现在的记录,说监控已坏,不能存盘。
这就是乡政府公务人员的办事的方式吗?对于群众的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而殴打群众,这还是讲法制讲道德讲和谐讲文明的社会吗?政府拖欠我组的租金,不但不出面结算租金,也不向群众讲明理由,反而向群众实施暴力。
最后,乡政府甘主任,东屯村颜书记,马坡岭派出所杨户籍等协调,说:“于7月20日上午9点在马坡岭派出所协调解决这件事。”但是我和被殴打的组民在派出所等了一个多小时,也没见乡政府一个领导到场来解决问题。经派出所领导请示乡政府协调此事,当时派出所民警对我们做了相关的笔录,并签名盖了手印我们就回家了。接着下午四点左右东屯村综治办主任梁靖把我叫到乡政府综治办甘主任办公室,甘主任,梁靖等,说:“要我写份认错检讨书”了结此事,经了解,因对方殴打我的人员其中一名男青年为长沙市某分局副局长的儿子,以副局长的身份和官职来压迫我主动认错。不然就上诉控告我叔叔解明胜殴打乡政府行政人员,并冤枉我带头扰乱政府机关,这不是明显的压迫无势无权的老百姓吗?并且扬言我被殴打后的一切损失和医疗费自己负责。不仅还要赔偿副局长儿子的医药费来了结此事。这就是整个事件的经过。
请求上级领导还我组组民一个交代,还我被殴打事件的一个清白。请领导为我伸冤。
此致
敬礼
2011年7月21日
解平 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由区政府办转交我单位处理,现答复如下:
自接到关于我乡东屯村村民解平的信访件后,乡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乡综治办、司法所、信访站组织人员联合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其具体情况如下:
解平,男,25岁,中共党员,东岸乡东屯村十二组村民,2011年7月19日,解平带领十二组村民20多人来到乡政府,要乡政府付给十二组集体仓库的租金(按合同每年租金分两次付给组上,上半年6月30日前付给,但由于换届及人员变动,有所推迟,已跟该组组长说明了情况),因其态度蛮横,带领村民大吵大闹,被我乡综治办工作人员劝阻,随之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3名机关工作人员不同程度受伤。事后,乡司法所和马坡岭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对解平无视组织纪律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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