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就职于湖南长沙动力集团,该集团于2008年申请破产,进入破产程序。按照破产法员工应该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买断),可是事已至今,历时两年,依然不见其有任何动向,连房产证也至今无法拿到手。寻求单位咨询也是以去找国资委领导为由搪塞,找到上级领导更是以所谓的正在办理,详情去找单位为答复继续互相踢着这个皮球。
经过本人对破产法的了解,职工的经济补偿、安置应该是破产过程中为优先的部分,那么为什么至今依然得不到我们应有的正当权益?湖南动力集团千余职工大部分已经无工作无经济来源多年,难道上级领导就看不到我们这些年来艰辛拮据的生活?眼看家里的孩子要考大学,面对将来那巨额的学习资金,我们也只能无奈的祈求这些所谓的为民政府能抽出那么一点的时间来解决我们这些中国国民这最基本的生活。
面对如此的局面,我们这些最底层社会人员也不知该何去何从。
关于湖动集团破产改制若干问题的回复:
2008年12月31日,原湖南动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政策性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各项安置工作即紧张有序的展开。
经上级有关部门对人员安置费用进行审核,落实资金并由财政双控拨付到位后, 2009年10月15日起,正式办理自谋职业人员一次性理顺劳动关系手续,应办理一次性理顺劳动关系手续1211人,到目前为止已有1130名自谋职业人员自愿签订了一次性理顺劳动关系协议,并领取了经济补偿金。占应办理人数的93%。
对于符合内退条件,但个人提出申请选择一次性理顺劳动关系的职工260余人,现正报请上级相关部门核批,须增加一次性现金支付贰仟多万元。待批准落实资金,并由双控账户拨付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职工房屋产权证属历史遗留问题,经过企业的努力,在市政府,拆迁指挥部及市房地产局的支持下,已办理职工房产证600多本,占应办的60%,由于规划、报建等手续问题,近500本正在办理中。
根据公司破产改制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经与上级相关部门协调,已解决湖动的历年社保欠费问题。2010年6月,开始为321名提前退休人员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为减轻部份职工实际生活困难,对非一次性理顺劳动关系人员,公司按月发放了生活费,并于2009年春节、中秋,2010年春节提前支付了部份补偿金。具体支付情况为:在职员工9000元/人;退休人员6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