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市长:你好,文明城市需要大家来爱护,而在长沙芙蓉区东岸乡合平村的红日瓦厂却置百姓身死不顾,我行我素,4年了,废气让我们无法在外面乘凉,主要的是排放的废水让周围百姓的生活及饮用水无法使用,好不容易在24号区环保局终于来了人,也给工厂下了停工通知,说没有我们同意就不可以开工,可他们刚走,他们就在生产,12369我们投诉就叫我们直接找区上解决,他不知道,如果区上可以也不用我们等4年了,真的是投诉也无门了啊。现在只有强烈呼吁省市有关部门迅速严厉查处,不要再让区上来了,这样让他们很为难的,他的关系我们都知道,但是我们不相信他可以一手遮天,你们应该可以让它彻底在这里消失!感谢拜托有关领导了!!!!!!!!!!!!!!!!!!
您好,经了解,红日彩瓦厂是私人小企业,员工不到10人,厂房是租用的老村部用房,厂区面积约600m2左右,投资十万元左右,经济效益较好。企业现在工人全部为再就业下岗职工。一、污染状况1、该厂于2005年8月16日办理了环保“三同时”审批手续。2、生产过程中只有极少量废水经一水池沉淀后排放。3、生产车间采取了隔音处理,无噪声污染投诉。4、在进行喷漆工艺时,有村民反映产生的异味难闻,经查发现该工艺并没有通过环保部门审批。二、处理意见1、立即停止在厂区进行的喷漆生产工艺,必须通过进行环评重新审批后方可恢复该生产工艺。2、生产废水经芙蓉区疾控中心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正常,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3、村委会、彩瓦厂法人必须多与附近村民进行沟通,协商。4、在市局督促下,芙蓉区环保局已对该厂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一个月补办相关环保审批手续。5、欢迎村民对该厂环境污染问题加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