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们是05年国土储备的征收对象,当时给我们是按60号令征收的,但是真正给我们社员手上的并没有条款上的那么多,到现在已经五年了,一直都没有给我们安置,现在突然间就要给我们分安置地,当时征收时政府部门给我们的承诺是380每平米给我们统建,当时的物价与五年后的物价已经有了四倍的区别,现在我们根本就没有能力以当时征收的工价现在来建房,根本也无人能建得起!如果06年给我们安置到位,我们无条件找政府,现在已经是2010年年底了,事隔五个多年头,请问这五年来政府做了什么??????我们要求不高,要不就按380每平米统建,要不给我们补起差价,我们只要求有房住,这样的要求并不高,因为我们已经没有自己的家,自己的地,还有田地,这样的要求并不过份。别人都说征收“富”,可我们是征收”负“。希望有关领导能关注这个问题,尽早给我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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