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规划局违规审批嘉盛国际广场项目的有关情况反映
尊敬的市长:
您好!一直以来,您能倾听群众呼声,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替老百姓当家做主的事迹在群众中广为流传。今天,我们向您反映长沙市规划局违规审批嘉盛国际广场项目的有关情况,请王市长为我们做主。
我们是天心区劳动西路贺龙体育场附近居民,去年以来,嘉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贺龙体育场西南角原游泳馆位置启动建设一个商品房项目(嘉盛国际广场项目),该项目严重损害我们的采光和通风权。按照《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条款,高层居住建筑与低层居住建筑的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居室大寒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2 小时。嘉盛国际广场项目占地18亩左右,共31层,高100米左右,该项目严重侵犯了周边住户的采光权、通风权和相邻权,根据开发商请市规划局信息中心做的日照分析,该项目将对周边住户特别是市体育局宿舍1、6栋中17户的采光、通风等造成很大影响,嘉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已将有关日照分析表下达给17位住户,并在长沙市体育局的协助下召开了相关会议,承诺对17户进行补偿。但开发商--嘉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和17户住户协商补偿问题的过程中,通过威逼、利诱等非正常手段,大搞暗箱操作。当时开发商为了尽快解决补偿问题,动用体育局的行政干预、蒙蔽等非正常手段,胁迫17中的11户在不情愿的情况下签订了补偿协议(11户中有非房屋产权人签字的),当时开发商承诺不论先签后签都一视同仁,对先签者一定采取就高不就低的补偿原则(该承诺书原件存长沙市体育局某副局长处),先按4万元每户的标准进行补偿,到时按17户最后补偿的价格进行补偿,补偿到位后由住户提供影响采光权的房产证复印件等有效资料办理规划许可证。另开发商在协商过程中,自称变更了设计方案,宣称变更以后对其中4户不再影响(变更后自始至终没向这4户提供任何有效日照分析资料),并恐吓未签的住户,如果再不签协议,就变更设计,也将不再有采光、通风补偿。部分住户在开发商的欺骗和恐吓下,只好签订了补偿协议。目前,17户中除开发商单方面讲的不再影响的4户外,13户中有11户在开发商的诱骗和单位领导的行政干预下签订了协议,且开发商使用了明补暗补、白字条等卑鄙手段,企图逃避对支持他们工作先签协议人的承诺。其中补偿每户4万、13万、15万、20多万不等,还有1户非产权人签字且1分未拿,目前尚有2户没有签订补偿协议。开发商声称没有住户提供的房产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他们也有办法做好规划局的工作,办到许可证。如此狂妄的言语不把老百姓放眼里,说明了什么问题呢?2009年7月,开发商在市规划局的指导下,打印了一张住户名单表,要院内物业公司(非法律承认主体)盖了章,以此证明是体育局宿舍住户,同时伪造住户签名,到市规划局办理了8层以下规划许可审批。市规划局在没有住户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的情况下,不考虑协议书签字的真实性,也没有采取有效方法确认签字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所签就下发了8层以下规划许可书。我们多次到市规划局反映开发商弄虚作假的有关情况,并郑重请求长沙市规划局责令开发商立马停工,查明有关情况并解决有关问题后再恢复施工。但市规划局有关领导置之不理,并在明知开发商有伪造住户签名的违法行为情况下,仍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开发商的违法行为。同时在13户中尚有2户没有签订补偿的情况下,于2009年8月下旬召开局务会议决定,只要嘉盛房地产公司提供承诺书(什么承诺,不了解)就可以对该项目办理8层以上审批(我们看到了会议纪要),我们对此无法理解。长沙市规划局是长沙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政府是人民的政府,长沙市规划局仅凭开发商的承诺就做决策的做法又怎么能维护老百姓的正当权益的呢?
目前全国上下正在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要以人的幸福生活为本,以人的身体健康为本;长沙市也正在创建人民满意城市,我们对市规划局这种随意办事践踏人民群众正当利益的做法表示抗议,对市规划局有关领导干部是否学好了科学发展观表示质疑!对嘉盛房产公司伪造作假、蒙蔽欺骗等违法、违规行为表示愤怒。市规划局某些领导口口声声说:你们可以上诉,你们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尊敬的王市长,老百姓打不起官司,只能请您为我们平民老百姓做主,切实保障和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我们请求:
1、规划局应改正在审批过程中的违规做法,责令开发商立马停工,查明有关情况并解决有关问题后再恢复施工;
2、规划局在审批过程中,应坚持须房产所有人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的手续,有效确认协议签字的真实性(因已经发生伪造产权人签名的行为);
3、责成嘉盛房产公司履行承诺,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住户,不能让老实人吃亏。
4、规划局在提供日照分析数据时,应不受利益的影响,坚持原则,讲求科学真实。
我们期盼市长为老百姓做主,支持我们维护正当权益。万分感谢!
二〇〇九年九月九日
贵室长政督信函〔2009〕1305号转办函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一、湖南嘉盛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劳动西路360号的嘉盛国际广场项目的建筑退让、离界、间距等都满足长沙市现行技术规定的要求。二、根据有关规定,高层建筑的多层裙房不参与日照分析,经过长沙规划信息服务中心进行日照分析,认定受影响的住户共13户。三、我局在核发该项目8层以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核实其仅对1户日照造成影响,且该住户已与建设单位签定了《日照补偿协议》。来信中所指“伪造住户签名”系指在说明“产权人与日照分析报告房号是否相对应”时,建设单位代日照受影响的住户补签的情况,其责任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协议主体部分经核实是由该住户本人所签。四、该项目8层以下部分建筑系合法建设,我局无权“责令开发商停工”,如周边住户对此有异议,建议向上级部门申请复议或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 五、关于信件中反映“长沙市规划局在审批过程中是不作为还是有与开发商互相勾结、大搞暗箱操作”问题,我局欢迎广大市民对规划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将有关证据交由市纪委及有关部门查实。特此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