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1月14日早上驾48cc型号燃油助力车上班途中在杜鹃路被岳麓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堵截,因未携带有效证件被施以暂扣车辆的处罚,本人于17日携带车辆有效证件到岳麓区交警大队接受了相关处罚,拿着岳麓大队开出的放行通知单到邦田停车场领车时却被告之要交纳60元拖车费和40元停车费,在经过一番理论后只好交纳了100元费用拿到了车钥匙,拿到车后怎么也打不着火,再一检查发现满满一油箱汽油已经被抽干,车上的一把地板锁也不见了,当问讯停车场值班人员时却是互相推委都说不知情,作为停车场理应有为车主妥善保管暂扣车辆的义务,作为执法机关更加应依法执法.本人是一普通的平民百姓,在交纳了不菲的拖车停车费用后(暂不说收费是否合理)油箱还被抽空车锁被遗失,眼下油价本来就不便宜,满满一箱汽油也值几十元,抽油箱里的油感觉就是在抽百姓的血一样,难道公安交警就是这样的执法为民吗?
您好!对您反应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一、长沙金盾机动车辆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岳施救站是独立的企业,岳麓交警大队依法扣留的车辆指定停放此地,该施救站对车辆施救和停放费用均严格按物价局的文件标准依法收取的。二、岳麓交警大队依法扣留的摩托车停放在此施救站,为防止火灾发生,消防部门要求所有摩托车都要卸油后再停放此地,同时为方便群众施救站按规定放出的车辆如无油启动的,则由施救站提供能开到加油站的少量汽油。三、当事人摩托车的大锁如遗失,确认是施救站责任的,我队已与施救站联系,由施救站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