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在新环境中介公司竹塘西路店的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看了一套位于铁道学院附近三印小区的二手房,基本还满意,还问了中介公司该房屋土地证的事,该门店经理回复该房是单位房,土地证是栋证。他们已在该小区成交了多套房,都是没有土地证的。于是就相信了中介的话,约来了房主,交了一万元定金,签了合同,约好5日去过户。5月3日我们自己到三印了解到的实际情况是单位为该栋房屋早就办了分割到户的土地证,于是致电中介,叫他落实情况,中介回复房主手里确实没有土地证,他们已经有合同在手,5日必须去交易,否则算我们违约。但别的房子都有土地证,该房没有,并且我们到国土局落实到该房屋的土地证的户主是另有其人。因此房主拿不出土地证的话我们拒绝交易,并要求退还我们的定金,结果新环境公司不管,并不约来房主与我们协商处理此事。使我们的权利得不到任何保障,新环境故意隐瞒该房屋有土地证的事实,误导我们签合同。望有关部门撤查,予以监督。维护好房屋中介的正常秩序!
你好!
建议向房地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