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好: 我是从外地来长沙的打工仔,薪水不高,交了房租 饭票 水电费 电话费后所剩无几。09年咬紧牙省吃俭用关买了辆电动车终于有了一个便捷的交通工具。给自己增加了信心,上下班再不用担心挤公交了,加班的话也不用担心错过最后的末班车。你们政府政策出来了要09年要登记办牌,以后买新车再不登记注册办牌。我办了,问题出来了。攒了半年的钱买的车丢了,报案至今没结果,警察说基本查不到,自认倒霉。办的车牌行驶证和和车一起丢的。又攒了半年的钱买了新车,已经不能办牌。市有关单位文件下来了,不挂牌的电动车查扣罚款。我温饱问题还在挣扎的打工仔买不起小汽车,烧不起燃油,唯一的交通工具也被你们政府限制。交通基本上靠挤公交。偶尔打的还要考虑钱包鼓不鼓,能不能打的。而且挤公交一个月也是不小的一笔开支。这里我就想让市长能不能为像我一样层次的打工族们好好考虑下你们的政策呢??本不想打扰市长,可是我觉得像我这样的打工仔没人关心没人同情,政策还老针对我们实施。不为百姓的说话的官,不是好官!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近两年来,随着人们工作、生活节奏的加快和汽油价格的逐年增长,电动车因其有机动车的动力特点和非机动车的无需挂牌办证的优势受到广大群众青睐。一时间,长沙市街头电动车随处可见,仿佛雨后春笋般遍及城区每个角落。电动车在带给人们方便的同时,由于车速快,安全防护性能差、管理相对机动车较弱等原因,造成事故频频发生,带来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于2009年3月26日通过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于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对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上牌有明文规定。《关于规范市区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中明确的指出了2009年5月1日之后购买的电动车,一律不予以备案登记,不发给临时编号牌和行车证。
我们建议您采用符合法律法规的出行方式,例如电动自行车。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也会汇总后上报,请您关注长沙市政府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