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黄心辉,住在长沙县黄兴镇鹿芝村李家园组,我89年在自己宅地上合法兴建一栋两层楼房,99年市政府给我奖励一个农转非户口,根据政府有关政策:农转非前有合法建筑的应享受购房补贴及其他补偿,但我一无所有,相关部门答复没有补偿,可是政府不是有政策要补偿到位吗?
征地拆迁要给予合理补偿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贯彻落实中央规定,一把手亲自抓,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措施。要督促市、县政府对征地拆迁管理工作负总责,加强征地拆迁工作指导监督。要严格征地拆迁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实施征地拆迁必须在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依法规范进行。
征地中拆迁农民房屋要给予合理补偿,并采取多种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农户生产生活用房问题。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征地前及时就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和政策征求群众意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拆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同时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
请市长明察解决。
黄兴辉所反映的问题属长沙绕城高速公路征收,长沙绕城高速公路黄兴段采取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方式进行安置。1999年市政府奖励一个农转非指标,黄兴辉转为非农户,户口落在黄兴镇接驾社区。妻子户口仍在鹿芝岭李家园组,长沙县拆迁中心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将其妻子作为独立一户进行了征收,房屋及设施全部进行了补偿,根据相关政策,一对夫妻不可能按两户进行征收。由于不是货币安置,所以没有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