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6月7日反映长沙银盆岭金色山庄土地证迟迟领不到手的问题。国土局的电话答复是开发商侨志公司欠国土局的什么款项,让我们去法院起诉。大家都知道,小区不是哪一户人家的小区,哪个人有时间、有精力、有经费去打这样持久的官司?我觉得国土局不应该因开发商拖欠什么款项而忽视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应该先把证发给广大业主,然后如果侨志还想开发其它项目,让国土局去卡它好了。政府应该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为维护长沙市的安全稳定与和谐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实现科学发展。
您好:
您关于咨询金色山庄项目办理国土证情况的来信已转我部,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位于岳麓区银盆岭的金色山庄住宅小区由湖南侨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01年公司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容积率为1.8,用途为住宅。2005年,公司经市规划局批准调整容积率至2.6,但未及时到国土部门办理修改出让合同手续。直到2008年公司到国土部门申请土地分户,按规定用地单位超过原出让合同约定容积率建设,必须凭规划调整的依据到国土部门补缴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办理修改出让合同手续后方可进行国土分户。但该公司一直未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故未能办理分户国土证。我部将继续督促公司完善后续手续。
谢谢您的来信并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