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房屋产权得不到合法权益的保障

2018-1-30 5:47:08发布37次查看
尊敬的张剑飞市长:
你好!
我是麓谷一期的拆迁村民周海平。现在安置在岳麓区望城坡大坝咀小区18栋62号的自建安置房。但我的房屋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却遭遇到了极为不公正的待遇,一楼不能办理商业门面。问题是我房屋的前面和后面还有左面的房子一楼都是商业门面,而我房屋的右面紧挨着雷锋西大道主马路却办理不了,而且我房屋当时在自建时,望城坡开发区(也就是现在的梅溪湖街道)发放到我们手里的图纸上已注明一楼为门面,而且当时的负责人也承认确实是事实,为何梅溪湖街道解遗办却迟迟不能给我们办理。我是08年进行办理,至今已有四年,还不能给予答复。我一介平民百姓,因上诉无门,只能恳请市长给我主持公道,还我合法权益,恳请为盼。
周海平
2011年8月3日
zzzzzzzzhhhh: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收悉您的来信后,我委经查实后,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关于“安置在岳麓区望城坡大坝咀小区18栋62号自建安置房房屋产权办证时,遇到不公正待遇,一楼不能办理商业门面”的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过您,经核实该户所持资料后,当面与该户解答了一楼不能办理商业门面的原因。对于该小区“有的住户一楼办理了商业门面,有的不能办理商业门面”的问题,是因为该小区一部分栋(户)图纸盖有经规划部门认证“一楼为门面”的规划审批章,而另一部分栋(户)图纸则没有经规划部门认证“一楼为门面”的规划审批章,以致造成办理房产登记时,同小区、同项目、同时期的农民安置房,一楼用途不一致。本着依法依规房屋登记原则,针对望城坡农民安置小区产权办证系列历史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需与规划、国土部门讨论研究,明确处理意见。目前,该小区的房屋登记,只能依据原规划、国土部门审批结论予以办理。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