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
我的爷爷住在岳麓区窑坡山,现因政府拆迁,安置房是岳麓区诚兴园,指标下了,房子也签了认购协议,交了一半的房款,后因爷爷年纪大了病逝,今年10月开发商通知收房。我父亲去办购房合同时,开发商因爷爷病逝了,不同意签购房合同了。说人不在指标无效了。签定协议时人在,政府的政策也是先安置后拆迁,房子差不多过了一年才出来,86岁的老人说病就病。我在网上也看到同样的情况,是浙江的,后来法院判了子女有继承权。请问市长这应该要怎么解决。
你在来信中提及你爷爷为岳麓区窑坡山拆迁户,已签拆迁房认购协议,并交了一半房款,现因爷爷病逝,开发商不同意签订购房合同。依政策规定,凡签订合同及办理产权证必须是自然人。你所提问题,请与拆迁指挥部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