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本来是个浪漫的日子却成为了市场磁砖区的恶梦,以村长邓系秋为首的市场管理方煽动村民数百人之众并在暮云镇镇府的默认和派出所的许可下,手持棍棒,前有保安'车队开路,后有社会闲杂人员维持秩序,拉有警戒线,以打砸抢的野蛮方式,强行将店面洗劫一空。造成三家店面尽毁和人员受伤。先说110在此期间现场目睹事件的发生却视而不见,不做为甚至冷眼旁观,还被村长“说服”要转身离开任由事态发展,置商户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后说村委,在租金问题寻求司法途径未果之前,就能以执法者并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态势强行解决问题。这与长沙来之不易的文明城市格格不入,如果法律还存在公正可能我们也等不到那天了。事后村民扬言还要砸,如此嚣张无非“我爸是李刚”!如此,天理何在!试问央央中华还有申冤之处吗?
2012年2月14日,我镇高云村发生房屋出租户与商业租赁户冲突时间。事后,部分商户赴省上访,我镇政法、综治部门迅速介入调查处理。经查,情况如下:
高云安置小区二期是长沙理工大学等项目按照市60号令进行拆迁统一安置的生活小区,安置区建成后(17360平方米,182户)成立经营管理委员会,统一经营建材(即高云国际家居广场)委托长沙天佑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天佑)负责招商,统一收取租金。建材市场2010年11月8日开业。高云村投入70余万进行市场门楼建设,并协助经营管理公司募集近300万分别进行开业庆典、一周年店庆、高云国际标湖南省第二届全省唱片歌手大赛等活动,为市场进行宣传。经营户与管理公司严格签订合同,明确了双方权责,整个经营活动实行市场化运作。为便于管理,甲、乙双方分别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主任邓系秋)和商会(商会会长段慧兵,手机15111191789),用于解决争议。
市场开业后,双方约定6个月为免租期,6个月后经营商户须一次性收取6个月的门面租金。但因市场处于培育期,生意不是很好,许多经营商户缴纳租金的意愿不强,要求延长免租期并提出四点理由:1、广告费没有达到承诺的100万元/年;2、移动电话信号差,不方便联系客户;3、有仓储的承诺没有兑现;4、存在个别商户免租期长短不平衡的问题。在此情况下,高云支村委为推进市场的平稳发展,组织甲乙双方召开协调会,并请镇联点干部参加。协商过程中,就乙方提出的四点理由,甲方公布了广告方面的开支费用明细,表明远超100万元/年,同时承认个别经营户的免租期确实不同,但认为这是营销策略,好的品牌和有带动作用的商户可以享受更多的优惠,对租用户关于仓储的要求,强调因用地手续的原因,无法提供大面积的仓库,用户可租用安置区一期的房子作为仓库。对于移动电话信号不好的情况,承诺一个月内与通信部门衔接,解决此问题。根据双方的观点及态度,双方进行认真协商,达成一致协议:甲方在一个月内解决移动手机信号差的问题,延长三个月免租期。乙方三天之内交齐租金(即交三个月租金抵六个月)。如三天内没有交齐租金的商户则不享受延长三个月免租期的待遇。协议达成后,大部分租用户如期缴纳了租金,但瓷砖区18户经营户没有缴纳租金,期间甲方多次下达通知,但他们并未配合缴纳租金,形成时至今日都没交一分钱租金的局面,并以市场没有审批是“黑市场”为由上诉至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目前过了统一缴纳租金的期限,观望此时的其他经营户全部拒缴租金,整个市场面临停止运转的局面,部分房屋出租户出于维护租金收益的考虑,不断向经营公司施加压力,并酝酿强制收回门面。终于引发了2月14日的业主集中行动强制清空门面的行为。根据现场观察,共有三家门面货物搬运一空,并出现砸坏货物的现象。针对此事,房主的解释是:货物只是搬离,已进行严格登记,有的被砸坏是因为砖背有胶粘帖,无法搬运,只好砸烂,目的就是要收回门面,另行转租。
事件发生后,镇政法、综治、司法人员迅速与受损商户沟通了解,并要求派出所进行依法调查。并于15日下午与甲乙双方进行情况了解和沟通。但双方观点差距太大,镇工作人员正积极引导双方走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