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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什么时候可以拿到土地证?

2018-1-26 22:48:06发布27次查看
市场先生:我是咸嘉新村的居民,于2002年在该小区购房并交了全额的购房款,但到现在,整整7年了还没有拿到土地证,据说我们小区里大多数人家都与我一样,既没拿到土地证,也不知要怎么办,为此向上级主管部门反应了多次均无结果,请市长先生能亲自过问,尽快解决土地证事件,谢谢?
关于咸嘉新村经济适用房小区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说明
我街咸嘉新村社区嘉文苑、嘉明苑、嘉旺苑为原咸嘉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小区,按长沙市房改办批示20%的商品房政策,开发后到市经济适用房办理产权证,核算比例为8:2。审核后报市非税收入管理、市房产局和市国土局核算报建费和出让金,补签出让合同,办理国有土地权证。当时,市政府还没有规范和明确经济适用房核算方式以及牵头单位和补交有关费用的方式,办证工作一直无法继续进行。再者,咸嘉新村经济适用房小区从1999年开始开发建设,一直到2004年才基本结束,开发周期长,部分划拨地变出让地,加之开发周期叠加,国有土地变更手续一直在延续,变更时间长,难以统计。近年来,咸嘉房地产开发公司已停盘,处于等待改制阶段。作为咸嘉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主管单位——咸嘉湖街道正着手处理开发公司遗留问题,特别是资金缺口问题正在筹集中,并向区有关领导作了汇报,以求进一步取得上级的大力支持,作为遗留问题特事特办。目前,街道成立了专门机构,安排了专人负责,对该经济适用房小区的房屋产权证进行全面的清理,做好了国有土地分割到户的各项准备工作。市政府在今年7月14日出台了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9]33号文件,规范了核算方式和补交办法,明确了牵头和主管单位,以后,我街将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加快速度办理咸嘉新村社区经济适用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并积极做好未办理国土地使用证的居民住户思想工作,以求谅解。
咸嘉湖街道办事处综治办2009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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