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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儿童入学的问题

2018-1-26 11:07:30发布35次查看
我是开福区四方旧货市场的经营户,已经在该市场经营3年多。我的孩子今年9月8日满6岁了,想在就近的四方坪二小(原黑石渡小学)就读,不知能否可以?在该学校就读需要些什么条件或者证件?或者介绍一下对口的小学也可以?
听说现在办理居住证可以享受和长沙市子女同等的义务教育,不知是否是真的?烦请详细的介绍一下!在此感激不尽!
家长: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湖南省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以及《湖南省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有关规定,2011年3月11日,长沙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教通[2011]60号),文件规定农民工子女入读长沙城区公办小学,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当地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会保险,同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户口簿、身份证、从业证明、本市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未就读学生除外),由住所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就读。
您是开福区四方坪旧货市场的经营户,按照学区划分,您所属学区应该是国庆二小,而不是四方坪二小。按照相关规定当年八月三十一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才能入学,您小孩九月八日出生,严格来说还没有满6周岁。根据您的特殊情况请于5月20日带户口簿、身份证、营业执照、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学前教育等证明到开福区教育局教育科报名登记,由开福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您的小孩入学。
谢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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