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想建一个民营液化气充装站

2018-1-26 8:13:25发布25次查看
张县长:
您好!我是一个在广东打工的,我厌倦了在外漂泊的生活,也不愿在这样耗下去,想为家乡做点建设,所以我想在家乡办一个民营液化气充装站,以方便家乡的同胞们,让大家都能用得上液化气,用得起液化气,这样就不用天天去砍柴背柴了,但我对这方面没有门路,也不知道要联系哪个部门,请您好支支招,好让我做一件为国为民的事情。先谢谢您了!
rockhuang: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现就开设民营液化气充装站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您所在的长沙县燃气管理部门为长沙县住建局。新建燃气设施需要符合所在地总体规划及燃气发展规划,需按建设程序报所在地国土、消防、质检、安监等部门和燃气主管部门审批。
根据省住建厅《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城镇燃气企业必须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燃气生产、储运、输配、供应以及销售活动。储罐总容量400立方米以上(含400立方米)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由所在地县级以上燃气主管部门初审后,经市州燃气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储罐总容量400立方米以下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由所在地县级以上燃气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州燃气主管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燃气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稳定并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二)燃气设施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当地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
(四)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五)有完善的安全事故抢险预案,有与供气规模相适应的抢险组织和燃气事故抢险抢修能力;
(六)有与燃气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资格的燃气管理和作业人员;
(七)有与燃气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本金。有符合燃气经营许可标准要求的燃气生产、净化、储存、输配、充装设施和场站,质量检测、燃气计量、消防、安全保护、环境保护等设施,抢险、抢修应急装备器材;
(八)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过燃气主管部门的燃气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