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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宁乡民政局派出所

2018-1-21 22:49:54发布36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您好!由于2006年我出国留学期间,身份证号被宁乡县的一名女子盗用,并在无本人在场且凭借本人二代身份证照片(此照片非本人提供)的情况下,当地派出所给注册新的户口,并且民政局也已注册有结婚和离婚的记录,本人归国后入深圳户口,才发现双户口,经过多方交涉,当地派出所取消了该名女子的户口,但并未注明原因,后因我要办理婚姻情况介绍以及高级人才住所证明,才发现民政局的结婚和离异的档案在我名下,与当地民政局以及派出所原来联系人联系处理,已经一个月有余了,目前打电话该派出所联系人,已不接电话,且之前推脱说这个不是当地派出所的问题,请问:2006年身份证已是二代身份证,且已全国联网,非本人在场的情况下,如何能注册新户口?又如何能领结婚证?由于本人从未到过湖南,目前本人利益已受到损害,请市长先生指明有效解决方式。另,我要投诉宁乡县双江口派出所和民政局!!!!虽然我不知道这封信是否会有相关机关处理,但我在网上电视上看过太多盗用身份证的案例了,望我的这封邮件能引起相关机关注意并帮助我们普通老百姓解决这种问题!!!
经调查,2006年8月5日,“林小兰”与宁乡县双江口镇杨柳桥村邓家湾组12号村民张富贵(男,1973年1月6日生,身份证号码为:430124197301060479,联系电话:15851236368)登记结婚入户(迁入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西市区屯溪路193号),后“林小兰”与张富贵离婚,“林小兰”户口仍留在张富贵户头上未迁出。2013年12月,林小兰从国外回国在深圳办理户口登记时发现其身份信息被别人冒用登记(即在双江口镇杨柳桥村邓家湾组登记结婚入户),遂将情况反映至我局。我局人境大队经过调查发现冒用其身份的人员真实身份为康金梅(女,1979年2月1日生,身份证号码为430423197902018241,家住湖南省衡山县店门镇印山村第六组),遂将“林小兰”户口信息予以注销。根据调查情况分析,康金梅于2006年8月冒用“林小兰”身份在我辖区与张富贵结婚并入户,现从户口档案中找到了“准迁证”。
综上所诉,林小兰的户口问题是康金梅冒用其户籍资料与张富贵结婚后,在户口迁移过程中产生的。由于当时的户籍管理系统不完善,核实工作困难,导致容易被他人冒用。我局2013年接到当事人投诉后,已将被冒用的户口信息注销。
宁乡县公安局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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