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长沙市市长:
您好,我叫朱大华,是众多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之一。我写信给您,衷愿您能彰法律之威严,切实维护我们农民工的利益。
2013年10月至2014年元月,我在浏阳市洞阳镇龙洞村水泥厂打工。该厂的法人代表是老板邓启发,后转包给私人老板蔡跃新(电话:15274820968),他的老婆晏爱波(电话:15274813390)。我在该厂辛勤劳作,所赚的每一分读书血汗钱,的让人可气的是,血汗钱被坏心老板恶意拖欠———近四个月未发工资。现在共有23位农民工工资未发,我们先后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洞阳镇人民政府和洞阳镇派出所等政府部门投诉报案,但均无果而终。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尸位素餐,对我们这些弱势群体不予理睬。万般无奈之下,只得给您写信。
辛辛苦苦的劳动,可是连血汗钱也被拖欠,这个社会还有正义和功德吗?法律的圣严被人践踏,政府“为人民服务”的职责正被玷污,市长先生,难道您忍心坐视不理吗?(注:多次到劳动行政部门,人民政府,派出所等部门投诉申请均无功而返)。望市长先生能给我们这些弱势群体一个满意答复,由衷感谢!
经调查,朱大华同志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元月27日自带铲车等设备承包了由蔡跃新承包经营的浏阳市龙洞水泥厂“铲车破碎”工序。2014年3月5日左右,与朱大华一起在浏阳市龙洞水泥厂做事的何社教、林长清、陈洪泉、王自斌等四人代表朱大华、陈攀等15人前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咨询和反映“蔡跃新承包经营的浏阳市龙洞水泥厂拖欠他们的劳动报酬”的问题,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即时答复并告知他们如果举报、投诉应提供有关证据及书面材料,如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依法予以受理立案和调查处理。之后,上述当事人一直未来办理书面举报、投诉有关手续。但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2014年4月29日依法向浏阳市龙洞水泥厂下发了编号为浏人社监询字【2014】2号“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要求该厂在2014年5月9日前将“工资发放”等用工情况等书面材料报劳动监察大队。2014年5月27日,浏阳市龙洞水泥厂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作出“浏阳市龙洞水泥厂关于何社教等人工资问题的回复”,在该回复中,浏阳市龙洞水泥厂对拖欠何社教等人的工资问题不予认可并否认何社教等人与龙洞水泥厂存在劳动关系。基于这种情况,劳动监察大队立即将浏阳市龙洞水泥厂的意见告知上述当事人,并建议他们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上述当事人目前正准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四年七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