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十字路口却又会有很多行人穿越过马路的斑马线前,如小区出入口,中小学大门口等,只按装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抓拍设备,而不按装行人过马路信号灯,这样的行为就是耍流氓。
机动车行路口,信号灯设置的高度起码在4米左右的高度,为什么设置这样的高度,完全是为了机动车驾驶员便于观察且有利于驾驶员观察,这样就可以提前采取措施。
而现在矫枉过正的礼让斑马线行动中,在没设置信号灯的非十字路口上的斑马线前,驾驶员要做到礼让斑马线,如果道路上没有明显标志,机动车驾驶员要观察到一个身高1.6米(女性)或者身高1.7米(男性),在有机非隔离带或者绿化隔离带的城市道路上是有难度的,交警部门可以脑袋一拍说看见斑马线要提前减速,问题是什么时候能看见没设置信号灯划在地面的斑马线?时间足够吗?4米高度的红绿灯多远观察到? 而身高为1.7米的行人在闹市区的人群以及车流中,被观察分辨出某个行人是要过斑马线的难度比看清信号灯高了很多,城市道路的急刹车,安全隐患显而易见。现在这样的礼让斑马线行人有多少是敢安心过马路的?
礼让斑马线必须在斑马线前设置符合国家标志的提醒标志,起码高度要达到信号灯的规范,这样才有利于机动性驾驶员提取采取措施,做到礼让斑马线。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根据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规定,用于警示和提醒人行横道的交通设施有“注意行人标志”、“人行横道标志”、“人行横道预告标识线”,分别如图所示:图见附件“注意行人标志”和“人行横道标志”采用柱式支撑时,标志下缘距路面的高度一般为150cm~250cm,设置在小型车比例较大的城市道路时不宜小于120cm,设置在有行人、非机动车的路侧时,设置高度应大于180cm。在无信号灯控制的路段中设置人行横道线时,应在道路人行横道线前的路面上设置停止线和人行横道线预告标识,并配合设置人行横道指示标志,视需要也可以增设人行横道警告标志。交管部门将严格按照上述国家标准规定设置相关交通安全设施,请驾驶员注意观察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谨慎驾驶。
个人看法,警察的要求是,看见斑马线你得刹车,不刹车,不观察,直接开走就是不礼让。关键是有没有刹车观察而不是行人高度问题。
不过即便刹车,如果行人准备过马路还是要等走过去才能开动的
心情好,每条斑马线都会停;心情不好,每条都不停!!同样,看心情过马路,你车不减速就慢腾腾地走斑马线!!所以,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是关键,其实也就是所谓的“素质”!!
前提是你得看得见,看信号灯远远的就能看见,而发现斑马线的距离则要近的多。
所以说,必须刹车呀,没记错过路口、斑马线等要求是减速慢行,减速慢行的标准是低于30km/h,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理解
刹车没错,前提是你得看得见前面是斑马线,总不能一直带着刹车开车啊。远远看见信号灯要减速了,看地面的斑马线几时能看见?能看见才有时间和距离减速,路上开车要观察的很多,不是只看斑马线就行的。
还没到斑马线的时候,地上会有菱形标识提前提醒驾驶员前面有斑马线。
不是所有的斑马线前都有菱形提醒标识的。
可是很多菱形标志距离斑马线太近啊
要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必须有醒目且有足够给机动车驾驶员采取减速措施的时间的标识,1.7米高度的标识(行人)显然很不利于驾驶员观察。
2018-1-11 09: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