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大河西先导区规划中,看到在含浦区块,规划了一处垃圾中转站和垃圾焚烧厂,(垃圾焚烧厂选址方案
学士垃圾焚烧厂:含浦镇学士村苦竹塘,绕城线西侧,规划用地面积18.32公顷。玉江垃圾中转站:该处选址位于含浦镇玉江村麻园咀,规划用地面积18.07公顷,日转运垃圾900吨。)两处选址位于长花灰韶生态旅游区的核心地带,象鼻嘴森林公园和桃花岭森林公园之间,此两处绿地为永久性严格控制绿地,因此,此规划方案自身就严重自相矛盾,且焚烧厂紧邻含浦大学城,如果上马,对年轻学生的身体必将造成严重后果。
学士垃圾焚烧厂系由《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基础设施专业规划》中的环卫设施专业规划所提出,在该规划中学士垃圾焚烧厂仅为意向选址方案之一,规划中已明确说明具体位置要进行选址论证,该项目并未在控制性规划中落实用地。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时会对此选址方案进行评估。 垃圾焚烧发电厂比之于垃圾填埋场更加环保,且可利用再生能源,符合两型社会的特点,是我国垃圾处理的一种趋势。但因垃圾在焚烧处置过程中会产生二次污染物,其中主要有烟气的污染(粉尘颗粒物、二氧化硫、氯化氢、氮氧化物、重金属、剧毒性有机物二恶英等)及垃圾储存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渗淋液、飞灰、炉渣冷却污水等。这些二次污染物虽有相应的净化技术和设施,但依据目前我国垃圾焚烧发电的技术和管理水平,焚烧厂在运行中很难保证二次污染物的排放能够完全达标。因此我局在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时会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以及各部委颁布的行业法令和法规,科学规划,合理选址。 新一轮总体规划已开始修编,对于垃圾焚烧发电厂这样重大的基础设施项目,我局拟结合新的规划区和建设用地规模、人口规模进行城市固体垃圾处理及利用的专题研究,并将前期研究成果纳入到总体规划修编中,在前期研究和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会充分考虑信函中所提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