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相关领导好:
我明确一下,不知道应该找哪个部门咨询这个问题。
我先把情况描述一下:
家庭情况:我原本是黑龙江人,现在户口苏州木渎,我父母在苏州太湖上景花园买了一套房子,父母现在住在上景花园,父母的户口在黑龙江,我还有两个姐姐,一个哥哥,两个姐姐的户口都在黑龙江,都是独立出来了,哥哥的户口和父母在一起。在黑龙江,父母有一套期房(拆迁房)。
需要处理的事情:现在要过年了,姐姐和哥哥都来苏州一起过年了,父母都七十多岁了,父亲中风多年了,身体还有其他的疾病,父母的意识是清晰的,前几天他们看电视说,房子这类的资产,如果不在生前办理遗嘱公证之类的东西,将来子女不能继承或者继承很繁琐,为此,父母想在大家都在一起的情况下,把他的资产做遗产公证。
咨询办理事情的目的:就是在父母百年之后,子女四人顺利、公平的继承。
问题:1、为了实现这个目的,需要去哪里办什么手续,带什么资料?
2、父母和我们四姐弟的身份证都在身边,父母和我的户口本都在苏州,姐姐的户口本不在苏州。所有相关人员意识都是正常的情况下,如果需要我们出具父子父女关系,我们该怎么做?如何证明父子父女关系?
3、办理这件事,需要多少费用?
谢谢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请提供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交相关部门处办。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一、对于老人遗留的财产,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均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除非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被剥夺继承权。至于办理继承事宜是否很繁琐,要看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要查明继承人的范围,并要看继承人之间协商的情况。二、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安排身后的财产归属。三、关于“子女顺利、公平继承”问题,主要基于继承人之间协商的结果以及继承人之间是否尊重被继承人生前所设立的遗嘱。四、公民可以设立遗嘱,可以选择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等方式。五、如果公民要设立公证遗嘱,应当亲自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申请办理公证遗嘱的主要资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2、涉及处分财产的权利证明。如果是处分房屋的,要提供不动产登记证书原件【或者房产证原件、土地证原件】、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可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查询后提供】。3、受益人的户口本【可以是复印件】。4、立遗嘱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证明资料【可以在最早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查询户表、人口普查登记表等资料】。5、承办公证员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立遗嘱人提供的其他证据资料。按照江苏省公证收费标准,遗嘱的公证费按件收取,每件一千元。另外注意,公民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最好提前与公证机构联系进行预约。如果有不明,可以拨吴中公证处电话65275077或65256442进行咨询。吴中区司法局
158062*****
还是直接找一家公证处咨询的好,这个要办公证手续的
苏州70周岁以上老人办理遗产公证和继承公证是"免费"及"半价"收取二种费用.
一般情况是父母将房产赠送给子女——这样以后过户的时刻可以合法少交一些税。怎么赠送就应该写一个遗嘱,然后公证。
工程处吧。至于亲自关系。身份证和户口本就行了。
网友:
您好!一、对于老人遗留的财产,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均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除非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被剥夺继承权。至于办理继承事宜是否很繁琐,要看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要查明继承人的范围,并要看继承人之间协商的情况。二、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安排身后的财产归属。三、关于“子女顺利、公平继承”问题,主要基于继承人之间协商的结果以及继承人之间是否尊重被继承人生前所设立的遗嘱。四、公民可以设立遗嘱,可以选择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等方式。五、如果公民要设立公证遗嘱,应当亲自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申请办理公证遗嘱的主要资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2、涉及处分财产的权利证明。如果是处分房屋的,要提供不动产登记证书原件【或者房产证原件、土地证原件】、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可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查询后提供】。3、受益人的户口本【可以是复印件】。4、立遗嘱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证明资料【可以在最早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查询户表、人口普查登记表等资料】。5、承办公证员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立遗嘱人提供的其他证据资料。按照江苏省公证收费标准,遗嘱的公证费按件收取,每件一千元。另外注意,公民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最好提前与公证机构联系进行预约。如果有不明,可以拨吴中公证处电话65275077或65256442进行咨询。
吴中区司法局
2018-2-7 1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