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大家好!我小孩患肾病综合症,属特殊病种门疹报销范围,我们于去年已经在暮云镇镇政府登记备案了,每年都报销了部分门疹费,这是个好事,非常感谢。现在接镇政府工作人员通知,到长沙市中心医院重新申办特殊病种门疹报销手续,到长沙市中心医院咨询后,得知:需要向第一次在暮云镇镇政府医保中心申办特殊病种门疹报销手续一样。即需要病人看病住院医疗疹断的全部原始资料,而这些资料需要到病人住院治疗时的医院档案室去找。这样找资料是很麻烦的,需要群众东奔西跑(而且我们有些住院资料已经给丢失了,找医院是很麻烦的)。为什么不直接把这些人的医疗档案直接进行交接或者由原办理部门出具证明给长沙市中心医院呢?为什么政策会这样呢?为什么需要群众东奔西跑、白白浪费时间和金钱呢?难道政府部门之间都没有一点信用吗?为什么会出台这样的政策呢?这是哪些人做的政策呢?难道这是在为群众服务吗?这是共产党员做的事吗?长沙县政府个别部门的工作人员就这样玩弄群众吗?政府部门绝不允许有这样让群众东奔西跑的思想,不允许有这样的人。
您好,感谢你的来信,现将信中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在农村合作医疗和医保并轨后,统称城乡居民医保,以后的慢病门诊都将过渡到居民医保的即付即补模式,逐步取消在乡镇报账,统一按照医保的政策要求到医院鉴定。当初在农合慢病门诊建档时,只要求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即可,此程序并不符合医保办理特殊病种门诊补助申报程序及初审鉴定要求,且治疗以后病情也会有所变化,故要求病人到负责初审鉴定定点医院重新鉴定。我们知道这样确实会增添患者家属的麻烦,但为了医保基金的安全以及城乡居民享受特殊病种门诊补偿的公平性,这些程序是必须统一的,也敬请患者家属理解和支持。
现将上级文件《关于规范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管理和结算的通知》(长县人社发[2011]17号)附后,地址:http://www.csx.gov.cn/xxgk/bmjg/zx/myz/zcfg/201112/t20111229_93454.html请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