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大人您好:
又给您写信了,在长沙市5清查1打击活动刚过完,我们小区内在这个月就又开了一黑猫旅社,我们向所在物业公司反映,说不关他们的事,他们管不了。就又只好向您写信来反映,请有关部门速来清查。
黑猫旅社开在泰禹家园一期8栋103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及长沙市对未能取得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和未签订《出租房屋旅业经营治安责任书》的,还须取得相邻私住房业主出具的书面同意开办的《征求民意意见书》的无证经营旅馆,一律取缔。
就小区的业主而言,非法旅馆藏匿其中的隐患是显而易见的。从长沙警方对破获的案件统计来看,绝大部分犯罪嫌疑人都有在无证小旅馆留宿的经历。此外,部分“两抢三盗”案件查找犯罪嫌疑人的来源去向困难重重,与众多的无证旅店不无关系。我们业主不同意在小区内开这样的场所。请市长大人派有关部门速来清查取缔。
谢谢。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区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圭塘派出所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12月31日,圭塘派出所针对群众来信反映泰禹一期8栋103室开办黑猫旅社的问题进行了查证。经查:泰禹一期4栋601室业主陈凯(男,31岁,湖南湘阴人)承租了该小区8栋103室,开办一家8个床位的家庭式黑猫旅社。该黑猫旅社于2010年12月18日(装修完毕)在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及未打任何招牌的情况下试营业至2010年12月30日。
我区公安分局针对陈凯的违法行为,立即对该旅社给予关闭处理。
区政府督查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