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市长
其实,我们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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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也“很差钱”,财政吃紧。市政府虽然家大业大,当家也很难。正如,广州市长万庆良告诉我们,在十一五期间,“广州财政总收入3348亿元,其中2100亿元上交中央,300亿元上交省政府,余下872亿元才是广州自己的。五年间,872亿元加上中央和省的税收返还、固定投资,总额900亿元多一点,当中的一半归全市12个区(县级市)使用,市本级只占其中一半使用权。”我想我们的市政府也好不了。由于多年来实行了分税制,地方的财政分成减少了。地方的财权小事权大,钱就不够用了。于是,财政就要依赖房地产,依赖卖地。关于卖地,农民在土地出让收益方面所获较少,每亩仅几万,十多万元。目前这种扭曲的财政状况,已经难以为继。继续大规模实行征地和拆迁,势必引发剧烈的社会矛盾。
因此,建议市政府从现在起,尽快拿出财政分成、土地和住房的”一揽子”方法和方案。
1.尽快改变地方政府财政分成过小的状况。这应靠中央、省政府拿出办法。估计不久会出台政策。市,区县(市)政府的收入,都不能再主要依赖土地出让了,份额会减少。
2.强调财政量入为出,保持收支的平衡。对于庞大的公车消费,行政事业单位支出应该采取措施了。
3.由政府为主来承担社会福利,不可以把有关民生的事项全部推向市场。关于养老,医保,住房等问题,政府该负责的,应予担当!
以上内容为我肺腑之言,敬请批评指正!
我的联系方式:13507318398
此致
敬礼!
徐兴华 上
2011.3.3
尊敬的徐兴华: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长沙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来信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 如信中所述,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后,地方财政的分成收入减少,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主要税种的增量部分中央、省均参与分成。2010年,长沙地区的辖内一般预算收入(包含中央、省及市以下各级财政分成收入)为848亿元,其中长沙市全市一般预算收入为290亿元,仅占辖内收入的34.2%。为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中央、省、市均在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并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意见》(财预[2009]78号)、《关于完善财政体制推行“省直管县”改革的通知》(湘发[2010]3号)、《关于调整市对区、县(市)财政体制的通知》(长发[2010]9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收入级次、理顺了收入分配关系;地方政府通过调整经济结构、培植壮大财源、推动经济发展,促进财政增收。
对于国土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管理,土地净收益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主要用于安居工程、廉租房建设、教育、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二、 在预算编制中,我市严格按照预算法“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按照中央、省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要求,我市在预算安排上对公务接待费、出国费、车辆运行费、会议经费、办公经费等支出实行零增长,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市委、市政府先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若干意见》(长发[2008]8号)、《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长办发[2007]26号)等相关规定。对公务用车加强管理,先后发布了《长沙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长办发[2009]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补充规定》(长办发[2009]60号),对公务用车实行定编定标管理。从2007至2010年的预算执行来看,行政成本基本实现了零增长。
三、 近年来,财政对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逐年加大。1、支持全面铺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改革,把全市农村和城镇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及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居民纳入养老保险制度范围,率先在全省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2、支持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足额安排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实现应保尽保。3、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推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4、2010年,全市筹措资金12.6亿元,用于安居工程、廉租房建设及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补贴、工矿区棚改以及特困减免,进一步改善了城市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居住条件。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逐年加大,我市的财政收支面临较大压力,我们将继续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的调控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引导扩大有效投入,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加快建设公共财政,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扩大民生投入,增强公共保障能力。
长沙市财政局
2011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