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芙蓉区招聘流动协管员,街道进行人员分配到社区后,至今已将近4年时间,流动人口协管员要做好流动人口管理,两实采集、录入,协税护税,协助做好计生等等工作外,还要承担社区科普、老科协、城管、文明创建包小区、包楼栋工作,流动人口协管员所做的工作已与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委员)没有区别,工作量工作性质相同。
2012年底社区委员工资全面上调,每月全工资2220元,年度绩效6000元,流动人口协管员工资每月全工资1600元,年度绩效5000元,相比之下,差距非常之大,请将流动人口协管员工资制度公开,请领导考虑长沙生活成本高,物价上涨快,工资低的大环境下,保障流动人口协管员工作生活,在有关政策的支持下偏向基层工作人员,谢谢!!
我局于2014年6月13日收到id编号为590343的市长信箱信件,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民政局和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长民发〔2012〕8号)文件规定,“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是指社区党组织(含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专职成员、社区居委会专职成员以及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含社区原统一招聘持证上岗的低保、社保工作人员,不含居民化、义务化“两委”成员)”。我区严格按照要求,从2012年1月份起提高了文件规定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我区流动人口协管员属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区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流动人口协管员的工作。2012年我区流动人口协管员的月工资为1500元,2013年提高至1600元(未含加班费、年终奖等其他待遇)。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我区将统筹研究和综合参考市内其他区和我区其他公益性岗位的情况,逐步提高流动人口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