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这是我就长沙公租房问题给您写得第二封信了,可问题却久久不能解决,我符合申请长沙公租房的条件,并按照你们提供的流程及程序去咨询并申请,9月湖南长沙已经出台了公租房这一块的政策,早就已经可以申请了,但芙蓉区住房保障局给出的答复却是:根本不知道还有公租房这一块,并声称不清楚,还未启动。现在只要稍微明事理的人都知道,中央已经出台了政府保障型住房、公租房这一块的政策,而且政策也相当完善,9月湖南省响应中央号召也出台了公租房的政策,现在全国上下早就已经启动了住房保障、公租房这一块的项目,新闻也一直在强调这个关系民生的大问题,可他们的回答是居然不知情,未启动!试问公职人员职责何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难道只是摆设,政策出台难道也只是愚弄百姓?望尽快回复并给予实际解决。并且我也不希望由于市政府解决不好此事,然后再往上级走中央走,希望此事能在此得以解决。
您好,根据《长沙市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工作意见》(长政发〔2011〕16号)文件规定,您如各项条件都符合的话,可到居住地的区保障局进行咨询或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新政策的执行需要一个磨合实践的过程,请多体谅。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