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
我是长沙县的一名普通老百姓,很冒昧的打扰您宝贵的时间,来向您反应一个关切到我的切身利益的受损的不能解决的问题,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
我于2011年因购房在湖南工商银行汇通支行办理银行卡用于每月还贷,今年11月4-11号我的银行卡在从未离身也从未去银行办理任何更改的情况下,银行预留手机号码被人篡改,然后分多次转走卡内八千多元现金,而我未收到任何短信提示。银行预的留号更改成了15802666061,卡内资金被转入的账号为:4000040519200087315.对于此事,我一直到17号去存钱才发现。然后找到银行,汇通银行主任和副行长态度恶劣,多次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我想作为银行的客户我把钱存在银行,银行有义务保证我的资金安全,现在发生卡内资金被盗事件,银行应该赔偿客户的受损资金。我已咨询过银行,预留手记号码更改必须由本人带身份证去银行才能那个更改,而我的银行卡和身份证从未离身,人也从未去银行,就这样银行预留手记被更改,作为储户我的资金安全何在。我是不是可以认为是银行在监守自盗呢?八千对于一个普通老百姓来说是血汗钱,银行不能以各种理由来搪塞我。我已经去过银行几次都不能得到解决,所以希望市长能帮助我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请您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